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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京謝澤光律師

    主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和也不能領取失業金。

    中國勞動法規定:醫療期間,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就是說你生病期間公司是不能隨便解除合同的。如果你病好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可以給你進行調崗或者培訓,如果你讓不能勝任工作,公司可以預告解除合同,但是應當給你經濟補償。

    主動辭職是主動放棄工作,是不能領取失業金。

    社會保險法規定: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了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第三,已經進行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的。勞動合同未到期,若勞動者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則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 2 # 麻瓜小土著

    首先要明確一個事情,失業金是要繳納失業金滿一年且被動離職才能領取的,如果你是被動離職的,請拿著公司給你開的被動離職證明去當地的辦理失業金相關單位登記,然後按他們的流程走,領取失業金

    至於哪裡才是相關單位,可以到村裡或者街道辦事處詢問,他們那裡都知道的

  • 3 # 米哥職場漫談

    如果是勞動者本人主動提出因病辭職,沒有失業金拿的,那麼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在《社會保險法》裡有明確規定。

    關於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所以你因病辭職,要想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話,需要在離職單的理由方面,寫明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而非是勞動者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並且沒有重新就業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時效性和方法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然後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即社保局的再就業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然後經工作人員核對你的交納情況,然後決定你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金額和時長月份,給你一份明細表。

    如果是外地戶籍的,失業保險金會一次性發放到勞動者指定的銀行帳戶裡;如果是本地戶籍,則失業保險金分按月發放到勞動者指定的銀行帳戶,期間勞動者每個月要到戶籍所在的街道勞動部門辦理失業報到登記,如果連續二個月沒有去簽到的話,視為重新就業,失業保險金停止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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