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 是供船舶航行的水道。以組織水路運輸為目的所規定或設定的船舶航行通道,稱為航道。隨著運輸生產與科學技術的發展、船舶尺度的增大、船舶執行密度的增加和縱橫水運網的逐步形成,現代水上航道已不僅是天然航道,而是包括人工運河、進出港航道以及保證航行安全的航行標誌系統和現代通訊導航裝置系統在內的工程綜合體。 航道的航行條件 因海上航道的透過能力一股不受限制,故應著重於內河航道的航行條件。影響航道通行能力的主要因素有:航道的深度、寬度、彎曲半徑、水流速度、潮汐及季節性水位變化,過船建築物尺度以及航道的氣象條件及地理環境。這些因素對港口建設,船型選擇及運輸組織往往具有決定性影響。為了保證船舶正常安全航行和獲得一定的運輸效益,航道必須具備一定的航行條件。 (1)有足夠的航道深度 航道水深是河流通航的基本條件之一,它常常是限制船舶噸位和透過能力的主要因素。航道深度是指全航線中所具有的最小通航保證深度,它取決於航道上關鍵性的區段和淺灘上的水深。航道深淺是選用船舶吃水量和載重量的主要因素。航道深度增加,可以航行吃水深、載重量大的船舶,但增加航道深度,必然會使整治和維護航道的費用增高。 (2)有足夠的航道寬度 航道寬度視航道等級而定。通常單線航行的情況極少,雙線航行最普遍,在運輸繁忙的航道上還應考慮三線航行。 (3)有適宜的航道轉彎半徑 航道轉彎半徑是指航道中心線上的最小曲率半徑。一般航道轉彎半徑不得小於最大航行船舶長度的4~5倍。若河流轉彎半徑過小,將造成航行困難,應加以整治。若受自然條件限制,航道轉彎半徑最低不得小於船舶長度的3倍,而且航行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事故。 (4)有合理的航道許可流速 航道許可流速是指航線上的最大流速。船舶航行時,上水行駛和下水行駛的航線往往不同,下水就流速大的主流行駛,上水則儘量避開流速大的水區而在緩流區內行駛。航道上的流速不宜過大,否則不經濟。比較經濟的船舶靜水速度,一般在9—13km/h,即2.5—3.5m/s之間。因此,航道上的流速以3m/s之內為宜。 (5)有符合規定的水上外廓 水上外廓是保證船舶水面以上部分透過所需要的高度和寬度。水上外廓的尺度按航道等級來確定,通常一、二、三,四級航道上的橋樑等建築物的掙空高度,取20年一遇的洪水期最高水位來確定;五、六級航道則取10年一遇的洪水期最高水位來確定。
航道 是供船舶航行的水道。以組織水路運輸為目的所規定或設定的船舶航行通道,稱為航道。隨著運輸生產與科學技術的發展、船舶尺度的增大、船舶執行密度的增加和縱橫水運網的逐步形成,現代水上航道已不僅是天然航道,而是包括人工運河、進出港航道以及保證航行安全的航行標誌系統和現代通訊導航裝置系統在內的工程綜合體。 航道的航行條件 因海上航道的透過能力一股不受限制,故應著重於內河航道的航行條件。影響航道通行能力的主要因素有:航道的深度、寬度、彎曲半徑、水流速度、潮汐及季節性水位變化,過船建築物尺度以及航道的氣象條件及地理環境。這些因素對港口建設,船型選擇及運輸組織往往具有決定性影響。為了保證船舶正常安全航行和獲得一定的運輸效益,航道必須具備一定的航行條件。 (1)有足夠的航道深度 航道水深是河流通航的基本條件之一,它常常是限制船舶噸位和透過能力的主要因素。航道深度是指全航線中所具有的最小通航保證深度,它取決於航道上關鍵性的區段和淺灘上的水深。航道深淺是選用船舶吃水量和載重量的主要因素。航道深度增加,可以航行吃水深、載重量大的船舶,但增加航道深度,必然會使整治和維護航道的費用增高。 (2)有足夠的航道寬度 航道寬度視航道等級而定。通常單線航行的情況極少,雙線航行最普遍,在運輸繁忙的航道上還應考慮三線航行。 (3)有適宜的航道轉彎半徑 航道轉彎半徑是指航道中心線上的最小曲率半徑。一般航道轉彎半徑不得小於最大航行船舶長度的4~5倍。若河流轉彎半徑過小,將造成航行困難,應加以整治。若受自然條件限制,航道轉彎半徑最低不得小於船舶長度的3倍,而且航行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事故。 (4)有合理的航道許可流速 航道許可流速是指航線上的最大流速。船舶航行時,上水行駛和下水行駛的航線往往不同,下水就流速大的主流行駛,上水則儘量避開流速大的水區而在緩流區內行駛。航道上的流速不宜過大,否則不經濟。比較經濟的船舶靜水速度,一般在9—13km/h,即2.5—3.5m/s之間。因此,航道上的流速以3m/s之內為宜。 (5)有符合規定的水上外廓 水上外廓是保證船舶水面以上部分透過所需要的高度和寬度。水上外廓的尺度按航道等級來確定,通常一、二、三,四級航道上的橋樑等建築物的掙空高度,取20年一遇的洪水期最高水位來確定;五、六級航道則取10年一遇的洪水期最高水位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