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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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小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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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學生夏令營
謝謝邀請!現在各級政府對教育都非常重視,也都加大了教育投入,可還是存在不足。各班主任在管理班級時也存在差異。學校對各班級的軟性配置通常是一學年一次,比如說窗簾,若在使用中故意或無意損壞了窗簾,各班需自行處理。所以說各班確實有必要統籌一些班費。
有時,學生會有意或無意損壞了班級公物,這時也有必要稍作懲罰或稱作賠償,只要數額與所損物品相差不多,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即使沒有損壞公物,只是因犯了其它錯誤而被懲罰,這也只是班主任管理學生的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只要數額不多,我認為當作為班級公益出一份力,不必去探究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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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持搶夜帝
首先說明以罰代管是錯誤的。教育制度的改革和青春叛逆的孩子是不在一個點上的,政府對教育的加大投入不是讓一個毫不經濟收入的學生去埋單的,集體的榮譽及學業中出現的任何大小問題都要有政教處(科)去溝通教誨,而不是讓一個老師去透過所謂的罰收班經費。社會,家庭,校園都應該為孩子的成長共同努力,而不是讓孩子犯了錯的同時,又背上學業外的另種負擔。
除國家行政機關外,任何單位個人都沒有權利對他人進行罰款處罰,即便是損害了他人財產也只能提出相應的經濟賠償。所以老師罰學生的錢是違法的,對於這種毫無師德的教師,建議到當地教育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