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以下簡稱全國聯招):
一、港澳地區考生
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二、臺灣地區考生
具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三、華僑考生
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兩年內(指連續的兩個自然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1個月按30天計算,不少於18個月即不少於540天),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即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指連續的五個自然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1個月按30天計算,不少於30個月即不少於900天),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即2016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的,也可參加報名。
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以下簡稱全國聯招):
一、港澳地區考生
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二、臺灣地區考生
具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三、華僑考生
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兩年內(指連續的兩個自然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1個月按30天計算,不少於18個月即不少於540天),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即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指連續的五個自然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1個月按30天計算,不少於30個月即不少於900天),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即2016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的,也可參加報名。
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