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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交通汽車小達人

    你說的這個情況我第一次聽說,我只知道如果訊號燈是箭頭狀的時候,該路口的燈控實際上是單向三相位的紅綠燈了,這樣設定的時候直行和做拐彎是分別通行的不會混行的,但你說交警說的左拐有優先通行權的事我還真不清楚,我回頭查查資料!

  • 2 # 七目aa

    左轉彎車道是綠色指示燈訊號時,左轉彎車輛正常行駛,而此時對向直行和左轉彎車道都是紅燈狀態,如果你按照左轉彎訊號燈左轉時與對向車道行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事故,那麼對向車輛一定是闖紅燈,當然你沒有責任,對方全責。

  • 3 # 好夢獻給你

    我查過相關材料,根據你朋友的情況,做出兩個極有可能的猜測。

    第二種,左轉彎車輛恰好與直行車輛角碰角。我們常見,很多路口是由左轉訊號燈控制左轉車道以及向上訊號燈(或圓形訊號燈)控制直行車道。一般來說,這兩個訊號燈不會同時放行車輛。凡事不排除例外,在非高峰時段,沒有太多的車輛,左轉和直行訊號燈就會同時變化亮起,即同時放行車輛。其實,這和一個圓形訊號燈控制直行和左轉車道沒有什麼區別。

    (經費有限,沒有條件拿出更好的圖片)

    在這種條件下,就會出現上面三種不同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我們經常說的,轉彎讓直行。第三種情況,就不是轉彎讓直行了,因為轉彎車輛已經完成了轉彎動作。如果再讓直行,就會造成車輛擁堵。而你朋友遇到的,恰恰是第二種情況。這種情況下出現的交通事故,大多是誰先停下誰無責。如果路口有攝像頭或者有行車記錄儀,不難判責。很多時候,道路攝像頭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影片記錄,而行車記錄儀又不能提取影片。那麼交警就會判五五對開的責任。當然了,也有可能同時停車沒有掌握好距離,造成車角碰車角。

    最後,所謂的轉彎讓直行或者支道讓主道很多時候是相對而言的,這個可能是我們考試時為了容易記某些題目的正確答案。實際路況上來說,轉彎車輛已經完成了轉彎動作時,直行車輛有條件避讓。車輛高速轉彎,直行車輛高速行車不避讓,造成雙方車輛均車毀人亡,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路口減速,雙方讓一讓,是文明素質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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