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規則 (一)發球 1.發球前的規定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裡,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球(僅能用一隻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就算完成球的傳送。 2.發球時的規定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透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3.發球員的位置 (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 (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4.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5.發球無效 發球觸網後,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均應重發球。 6.交換髮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成為接球。以後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二)通則 1.交換場地 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後,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2.失分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發球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3.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三)雙打 1.雙打發球次序 每盤第一局開始時,由發球方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對方則同樣地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第3局由第1局發球方的另一球員發球。第4局由第2局發球主的另一球員發球。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發球。 2.雙打接球次序 先接球的一方,應在第1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並在這盤單數局,繼續先接發球。雙方同樣應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何人接發球,並在這盤雙數局繼續先接發球。他們的同伴應在每局中輪流接發球。 3.雙打還擊 接發球後,雙方應輪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隊員還擊。如運動員在其同隊隊員擊球后,再以球拍觸球,則判對方得分。
基本規則 (一)發球 1.發球前的規定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裡,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球(僅能用一隻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就算完成球的傳送。 2.發球時的規定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透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3.發球員的位置 (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 (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4.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5.發球無效 發球觸網後,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均應重發球。 6.交換髮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成為接球。以後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二)通則 1.交換場地 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後,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2.失分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發球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3.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三)雙打 1.雙打發球次序 每盤第一局開始時,由發球方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對方則同樣地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第3局由第1局發球方的另一球員發球。第4局由第2局發球主的另一球員發球。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發球。 2.雙打接球次序 先接球的一方,應在第1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並在這盤單數局,繼續先接發球。雙方同樣應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何人接發球,並在這盤雙數局繼續先接發球。他們的同伴應在每局中輪流接發球。 3.雙打還擊 接發球後,雙方應輪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隊員還擊。如運動員在其同隊隊員擊球后,再以球拍觸球,則判對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