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approvasluf

    第一,手機前3-5次充電,應充滿,初次使用,應該將電池使用到低電量警告,充滿是保證充分啟用鋰離子的活性。鋰離子電池沒有記憶效應,應給予充分的啟用後,才能保證以後的使用能達到最佳效能。

    第二,電池出廠前,廠家都進行了啟用處理,預充電到30%-50%,目的也是讓手機能夠試機,電池餘電是正常的,這個時候應該將該餘電用完再滿充,如此迴圈三次以上。原因是因為電池可能處於一種狀態,需要活化,才能達到最佳狀態。

    第三,如果充電三次後,電池電量仍然不足標稱值,那麼可能是充電電流不足以充分啟用電池(俗稱充不進電或充電不飽合),造成這種情況可能是放置太長時間未用,或是由於出廠未能作充分的活化(啟用)處理的原因。這個時候可以再滿放滿充幾次應該可以活化。

    也可以給電池作一個活化處理(或叫加"反擊電流"給予啟用)。自己做的話用直流恆壓器,電壓為5-6V,電流500-600mA反向連線電池。注意,一觸即放開,最多重複三次,就可以了,經過這樣處理後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第四,目前電池電路有充電保護功能,電池充電時間通常為“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小時單位)×0.8=電池電量”公式計算。

    比如1350mha(毫安時)的XV6700電池,充電器電流為1A(1000毫安)的快速充電器,則需要大約1小時41分鐘(1.69小時),當然這個值是建立在電池和充電器都是正確標示的基礎上的,目前很多非知名品牌的電池,容量存在一定的虛標,另外電池本身的特性也有區別,所以只是參考。

    第五,電池的壽命決定於反覆充放電次數X電量值加權,部分質量不是特別好的電池,如果電量是比較足的再反覆充電,則會大打縮短壽命。應儘量避免電池有餘電時充電,這樣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第六,當長時間未使用,應該將電池放完電再滿充。這是因為鋰電池電池放置一段時間後則進入休眠狀態,此時容量低於正常值,充滿電後實際電量不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虛擬化和超融合基礎架構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