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設定投標業績要求,對提高採購專案質量,保障採購實施是有好處的。誰不願意找個經驗豐富的施工方呢?
但是國家為了保證政府採購市場公平公正,以及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政府採購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
《政府採購法》規定,採購人可以根據採購專案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性待遇。《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得設定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
透過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設定投標業績要求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一個方面是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的設定,即哪些人能來投標,達不到業績要求的不能參加投標,這是個投標的門檻設定;
另一方面是在評審辦法、評分標準裡設定,即哪些人可以得到加分,有規定的業績的投標人將更具備投標優勢。
財政部發布的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第三百九十四號),“中國民用航空飛行校驗中心物業消防執行服務專案”要求供應商“自2013年至2015年須具有1個(含)以上合同金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物業管理服務”的業績,財政部認定該招標檔案將供應商具有特定金額的合同業績作為資格條件,構成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黃岡市財政局釋出政府採購投訴處理決定書(黃財採投〔2019〕4號),“黃岡市社會救助績效評估服務”專案競爭性磋商檔案要求供應商應具有國內大型社會救助第三方調查評估經驗。提供金額40萬元以上類似專案業績。該專案認定為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責令重新採購。
近年來,隨著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的健全與執行力度加大,供應商維權意識提高,類似的質疑與投訴增多。在資格條件、評分辦法中該如何合理設定業績要求呢?
在資格條件設定上,要充分體現專案特點,需要供應商提供類似業績的,要堅持五條標準:
一是不要設定特定區域,如在某省、某市的業績;
二是不要設定特定行業,如在金融系統、公安系統的業績;
三是業績要與本專案直接相關;
四是不要將特定金額的合同作為要求,如100萬元以上等業績要求;
五是不要在評審辦法中將類似業績作為實質性要求,這也是變相的資格條件要求。
合理設定投標業績要求,對提高採購專案質量,保障採購實施是有好處的。誰不願意找個經驗豐富的施工方呢?
但是國家為了保證政府採購市場公平公正,以及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政府採購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
1.招標人對投標業績設定不當,就可能“闖紅線”《政府採購法》規定,採購人可以根據採購專案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性待遇。《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得設定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
透過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設定投標業績要求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一個方面是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的設定,即哪些人能來投標,達不到業績要求的不能參加投標,這是個投標的門檻設定;
另一方面是在評審辦法、評分標準裡設定,即哪些人可以得到加分,有規定的業績的投標人將更具備投標優勢。
2.具體案例更清晰財政部發布的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第三百九十四號),“中國民用航空飛行校驗中心物業消防執行服務專案”要求供應商“自2013年至2015年須具有1個(含)以上合同金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物業管理服務”的業績,財政部認定該招標檔案將供應商具有特定金額的合同業績作為資格條件,構成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黃岡市財政局釋出政府採購投訴處理決定書(黃財採投〔2019〕4號),“黃岡市社會救助績效評估服務”專案競爭性磋商檔案要求供應商應具有國內大型社會救助第三方調查評估經驗。提供金額40萬元以上類似專案業績。該專案認定為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責令重新採購。
3.如何合理設定業績要求(五條標準)近年來,隨著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的健全與執行力度加大,供應商維權意識提高,類似的質疑與投訴增多。在資格條件、評分辦法中該如何合理設定業績要求呢?
在資格條件設定上,要充分體現專案特點,需要供應商提供類似業績的,要堅持五條標準:
一是不要設定特定區域,如在某省、某市的業績;
二是不要設定特定行業,如在金融系統、公安系統的業績;
三是業績要與本專案直接相關;
四是不要將特定金額的合同作為要求,如100萬元以上等業績要求;
五是不要在評審辦法中將類似業績作為實質性要求,這也是變相的資格條件要求。
總體來說,要體現所有市場主體參加投標的公平性,有特殊需要也應堅持上述五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