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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莫頭緒

    這種關係看起來更像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我服務了你,你就應該給我酬勞,如果在服務的過程中,你對我不尊重或者人格侵犯,造成我的精神損失,你還得付精神損失費。

    這放在服務行業中我覺得很公平,我需要你的服務幫我解決問題,作為人的屬性我應該尊重你,尊重你的勞動成果。但戀愛關係更像是一種合作的關係,你和我共同做一件事,共同享有這件事的的成果,我們志趣相投,有共同的目標,所以我需要你和我一起來做這件事。最簡單的邏輯就是,戀愛是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而不是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在戀愛關係中,我們很多人分不清一個事實,總覺得我們所做的一切是為了自己愛的這個人,當我們仔細想一想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我們所做的一切不是為了這個人,而是為了我們之間的愛。如果你真正的愛一個人,你就可以分清,不會混淆物件。最重要的一點,我們之間相愛不是為了服務對方,僅僅只是愛而已。愛在兩人之間是絕對的公平,是一件兩情相悅的事,沒有誰逼著你去愛誰,更不用說誰虧欠誰?所以什麼分手費,精神損失費,你是真把自己當服務員了嗎?如果是這樣,那你又真正的愛過對方嗎?

  • 2 # 僅此而已8129

    分手了,要青春費,

    個人覺得,沒意義,

    既然不合適,早點分,

    一生路很慢長,…………

    去找自己深愛的人,一生幸福快樂!

  • 3 # 人生教父34

    如果你不是真心和人家談戀愛,而是藉著談戀愛去玩弄別人,玩夠了膩歪了或者是找到了新目標,就把人家隨意的拋棄掉,那人家女孩青春損失了,好時光浪費了,甚至於名聲也被你搞壞了。她理所應當問你賠償。所以說亂上人家的床,睡了人家,想走就走沒那麼容易。這種渣男的主要表現就開房上床前,謊話連篇,承諾不怕大,因為他根本就沒有打算兌現。睡了人家之後,也不把女孩介紹給朋友家人,能拖就拖著,關係不向談婚論嫁發展,總是找藉口原地踏步。等到睡夠了,玩膩了,就找藉口想脫身。這種人太可恨了。真正的談戀愛談不攏,分手了人家女孩能問你要分手費呀!

  • 4 # 周大雄的情感小屋

    感情最怕被辜負,尤其是女孩子。比如一個女生大學畢業後找了男朋友,並跟他相處了6年,此時她差不多30歲了,本來說好年內結婚,可男友劈腿找了別的女人,這對跟了他6年的女生來說顯得特別的不公平,女生苦苦挽留他,可他置之不理,並提出了分手,女生不想就這樣被輕易的甩了,於是提出了分手費,青春損失費等,我覺得這是合理的,至少,這是對不遵守愛情契約一方的懲罰——6年時間,什麼都給了她,最後卻換來一句“分手”,擱誰身上都受不了,這時,唯有用金錢懲罰他,報復他,才能解心頭之恨。

    只是,這種懲罰的方式只能解一時的痛苦,長久的痛苦只有自己去忍受。劈腿這種事也不是一時就發生的,肯定也有個過程,所以在此奉勸戀愛中的女生(男生也值得借鑑),不要以為找到了男友(女友)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還需多觀察,看戀人能否經得住別的異性的誘惑,早發現端倪早解決,而不要拖到最後哭著要分手費。

  • 5 # 劉莊的妮兒

    很顯然這就是沒有愛過的表現,在一起純粹是為了玩兒,玩兒夠了就一拍兩散,碰上有經濟實力的再賣個慘,要點兒物質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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