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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師明禮

    原琉球王國牡丹社事件。

    琉球國比較特殊,在1874年的時候,它是大清國的藩國,但是同時它也向日本納貢。

    為什麼呢?

    看看下圖就知道了,琉球的位置在臺灣和日本之間,而當時清朝不向日本開放貿易,清日貿易很大一塊是從琉球中轉過去的。

    1871年,琉球國的納貢船向那霸進貢,歸航的時候遭遇颱風,一艘失蹤,一艘漂流到臺灣八瑤灣(今屏東)地區,慘遭當時的臺灣原住民出草(割人頭),54人遭害,只有12個人逃跑到臺灣府,由當時的清政府官員安排其歸國。

    按照慣例,這種事情都是由清政府管理的,但是1874年,日本陸軍中將西鄉從道帶了3600名日本兵前往八瑤灣,要懲治這些原住民,並且順利迫使這些原住民向日本投降。

    這個時候 ,清政府(當時是同治在位)派沈葆楨前往臺灣處理此事,雙方態度都很強硬。

    此時,李鴻章派唐定奎率領淮軍6500人前往臺灣,壓住日本人的聲勢,日本方面由於軍費吃緊,士兵染上病疫死亡甚多,態度軟化,同時疏通英國公使威妥瑪,讓他幫日本說話,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條件:

    清政府要將原住民約束好,日本此次出兵並無錯處,清政府付給十萬兩難民撫卹金和四十萬兩日方道路購買費,合計五十萬兩。

    這次事件就這樣結束了,不過帶來了惡劣的後果,那就是日本以條約裡清政府承認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的字句,而認定清政府並不否認日本對琉球的主權,1879年擅自將琉球改設沖繩縣,清日甲午海戰以後,清政府更是無力過問琉球問題,以至於琉球預設被日本佔有。(法理上中國仍然並未放棄擁有琉球的宗主權,因為從清政府到現在,並沒有和日本簽訂相關官方檔案)

  • 2 # 小史欄刊

    《馬關條約》是在1895年簽訂的,清朝政府賠償日本軍費三億兩白銀,在此之前清朝還曾賠償給日本五十萬兩。

    日本自明治維新後,國力擠入世界前列,開始對我華夏古國虎視眈眈。

    日本曾一度派出艦隊在中國東南沿海挑釁,清政府一直視之不理。後來發生了著名的牡丹社事件:日本海軍在沿海活動的時候,遭遇海難,倖存的船員被衝到了臺灣島。因為自明朝起倭寇就不斷侵擾中國沿海地區,所以當時的臺灣人對於日本沒有好感。面對這些“外來者”,臺灣原住民拿起手中的武器將他們全部屠殺。日本為此向清朝政府申訴,換來的結果是“乃化外之民,不與約束”,這正給了日本藉口。

    1874年的時候,日本侵入中國臺灣省,因為當時清朝在臺灣沒有太多駐軍,只能任憑日軍肆意妄為。而且日本距離臺灣較遠,不能進行有效的控制,在侵略完成之後,便表達了議和的意向。

    同年十月,座標北京,兩國簽訂了《北京專約》。日本稱此次侵略活動為“民等妄為加害”,是“保境安民”的正義打擊活動,日本將推出臺灣,要求就是劃琉球為日本國土,並賠償軍費50萬兩白銀。

    腐敗的清政府為圖表面的祥和安定,答應了這無理的要求。所以這50萬兩是在兩國並沒有進行正面對抗的情況下賠償給日本的,可見清朝統治者軟弱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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