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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債轉轉

    今天的主人公,名叫大壯,是個小有名氣的網紅歌手,如果你不知道他是誰,沒關係。你一定聽過大壯演唱的歌曲《我們不一樣》。

    2017年6月,一首《我們不一樣》紅遍大街小巷,網路直播歌手大壯,憑藉這首歌迅速躥紅,也讓他從網紅直播平臺走上了全國各大音樂節目的舞臺。起初只是在網路平臺唱歌的他,收到了來自全國各地的演出邀請。這一天,當他用手機訂購高鐵票,準備去外地演出的時候,卻突然發現,自己好像真的跟其他歌手不太一樣了。

    有啥不一樣呢?他發現自己沒有辦法購票,不管是高鐵票還是飛機票,通通買不了。而手機螢幕上顯示的一行提示小字,將他的記憶拉回到多年之前…

    2013年,還是打工仔的大壯從北京來到澳門,在賭場裡做起了疊碼仔。期初收入不錯賺了點小錢,後來因澳門博彩業驟然降溫而收入渺茫。於是,大壯只好返回北京,找到了多年好友李某,稱想借30萬元做生意。李某收入頗豐,且因為多年的朋友關係,放心的把錢借給了大壯。只留下一張借條,無任何抵押。

    然而,借條所約定的半年借款期過去,大壯似乎也無還錢的意思。因為是朋友,李某又等了一兩年,結果大壯還是一分沒還,李某準備了說辭向大壯要錢。結果大壯有備而來,把李某懟了回來。

    然後,事情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大壯玩消失!李某發現,那個經常聯絡稱兄道弟的手機號無人應答,上門去找也是人去樓空,於是李某決定把大壯告上法庭。法官去大壯的住所貼傳票,同時也向大壯的戶籍地寄送傳票。然而,兩個地址多次郵寄,均無迴應。

    後因李某提供了借條和銀行打款記錄等齊全的上訴證據,法院決定張貼公告,強制要求大壯:限10日內還清30萬元借款。可是,半年仍無迴應。於是法院查詢了大壯名下的財產,查詢系統顯示沒有大壯可提供的財產,大壯沒有任何房屋和車輛,賬戶裡餘額只有幾千塊錢法官表示執行不能

    這一天,李某向法院提供了大壯直播的線索,當年的大壯現在已經是紅遍半個直播圈的網紅了。經核實,大壯在2017年第一個季度的直播淨盈利約10萬元,也就是說,大壯完全具備還款能力,卻拒不履行。在判決前提前轉移了財產,早就做好了逃避還債的準備

    相信上述這種情況,很多朋友都遇到過。有道是“借錢容易要錢難”,很多網友表示,絕大多數好朋友之間的借貸,推脫的理由五花八門。甚至還有些人還不上錢反倒理直氣壯,道德綁架。所以,借錢的時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即使是多年好友也要手續齊全,“親兄弟還要明算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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