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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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輕雲淡14784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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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使精靈的小窩
如果我在婚前查出患有不治之症,我會選擇告訴他,讓他來決定是留下,還是離開。
如果他選擇留下,我會用餘生好好愛他,珍惜他。我不會留在醫院裡,我要陪在他身邊。曾經擁有過,就足夠。愛過,不後悔。不留遺憾,感謝他,陪我走一段路。
如果他選擇離開,我會祝福他,畢竟,他可以有更多選擇,愛他,就祝福他,不束縛他,他應該有更好的女孩來愛,來珍惜。微笑離開。即使不能擁有,也衷心的希望,他幸福。
感謝相識,相知,感謝你來過。以後的日子,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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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胡醫師
這個問題要看怎麼對待!談戀愛的時候是愛的你死我活,兩個人因為受教育程度、家庭背景、生活飲食習慣的不同而產生諸多茅盾,一旦結婚歸於平淡可能就是打的你死我活!目前中國大部分人的婚姻都是湊合著過,如果用我現在的遭遇來講婚前檢查如果患上絕症我真會無所謂,不想拖累別人,也不想鬱鬱而終,條件允許的話我會“仗劍走天涯”,到終南山靜修、到武當山遊玩一個人過自己想過的生活,無拘無束,對酒當歌,人生何其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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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靠山4
如果在婚前檢查出不治之症,自知之明應該告訴對方,兩個人不宜結婚在一起,我認為這是做人的應有道德,也是最良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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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生教父34
如果是我婚前檢查出不治之症的話,我會走兩條路。一,告訴我的女朋友,如果她願意陪我走過生命的最後的日子,那我們就去尋找“詩和遠方”,帶著愛牽著她的手一起去漫無目的旅遊。也許這樣也可能是太自私了。二,不告訴女朋友,找個機會或者藉口,狠下心來跟她分手,那怕是讓她怪我恨我都行。也許以後她會明白我的良苦用心。獨自一個人背起行囊,去完成我心中的西藏天邊之旅,最後選個喇嘛寺,讀經頌佛了卻餘生。按照我的性格,我多半會選擇後者,讓我深愛的女人好好的快樂的生活著。是我畢生所追求的。(最後,我說句不該說的題外話,誰這麼壞,大過年的提這麼傷心的問題,太不應該啦)
如果在婚前檢查出來患有不治之症,那最好對相愛的人講清楚,最好是把病治好了,再結婚,這樣對自己,也是對對方負責,更重要的是還危機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