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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632316559355

    扣押身份證違法。法條已經有朋友列出來了。問題難在,單位其實一共就這麼幾個人,即便是匿名舉報,老闆要查出來是誰,也不是很難(如果你上網用的是單位的電腦,說不定網管已經知道你有這個心思了)。在保住自己這份工作的前提下,透過舉報違法解決問題,存在一定風險。尤其是如果當面拒絕,恐怕老闆日後會給穿小鞋。建議找個別的理由,比如讓其他人替你舉報,網咖用童工。人力社保局查差童工的必然會查身份證。這樣就能夠順手發現扣押身份證的事實了。你被懷疑的可能性也會小點。

  • 2 # 影片好笑

    沒有權利扣押。扣留身份證和工資的做法是錯誤的,不合法的,建議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員工權益保障法1) 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2)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工資,不得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期間及社會活動期間也應當有權利取得工資。(3)有休息、休假的權利。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應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應超過44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由於生產需要而延長工作時間,應與勞動者協商,每天最長不超過3小時 。(4)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5)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6)有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7)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8)有權拒絕用人單位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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