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架連牆件規範要求是什麼?
首先連牆件設定規範要求它的數量和它的位置都按照專項施工方案來定。一般情況下可以分為三步三跨,兩步三跨等形式;連牆件的面積覆蓋面積至少要有20到40平米,若某處出現困難,應以菱形佈置為主。
二、連牆件是什麼?
連牆件是指將腳手架架體與建築主體結構連線,能夠傳遞拉力和壓力的構件。
1、柔性拉結件採用細鋼筋、繩索、雙股或多股鐵絲進行拉結。只承受拉力和主要起防止腳手架外傾的作用,而對腳手架穩定效能(即穩定承載力)的幫助甚微。此種方式一般只能用於10層以下建築的外腳手架中,且必須相應設定一定數量的剛性拉結件,以承受水平壓力的作用。
2、剛性連牆件採用鋼管、扣件或預埋件等剛性拉桿或構件組成的連牆件為剛性連牆件。其連線構造既可承受拉力、又可承受壓力,附牆端的連線固定方式可視工程條件確定。
三、連牆件的構造要求有哪些?
建築外腳手架與主體結構如何進行可靠連線,是確保外腳手架不發生失穩破壞的關鍵。
根據《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11)要求,腳手架連牆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連牆件設定的位置、數量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確定,通常可以佈置為三步三跨、兩步三跨以及兩步兩跨等,一般每個連牆件覆蓋面積在20-40平方米。
2、連牆件的佈置應靠近主節點設定,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杆處開始設定,當該處設定有困難時,應採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應優先採用菱形佈置,或採用方形,矩形佈置。
3、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且不應大於4m。
4、連牆件中的連牆杆應呈水平設定,當不能水平設定時,應向腳手架一端下斜連線。
5、連牆件必須採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連線。
6、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牆件時應採取防傾覆措施。當搭設拋撐時,拋撐應採用通長杆件,並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腳手架上,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線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拋撐應在連牆件搭設後方可拆除。
7、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採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牆措施。
一、外架連牆件規範要求是什麼?
首先連牆件設定規範要求它的數量和它的位置都按照專項施工方案來定。一般情況下可以分為三步三跨,兩步三跨等形式;連牆件的面積覆蓋面積至少要有20到40平米,若某處出現困難,應以菱形佈置為主。
二、連牆件是什麼?
連牆件是指將腳手架架體與建築主體結構連線,能夠傳遞拉力和壓力的構件。
1、柔性拉結件採用細鋼筋、繩索、雙股或多股鐵絲進行拉結。只承受拉力和主要起防止腳手架外傾的作用,而對腳手架穩定效能(即穩定承載力)的幫助甚微。此種方式一般只能用於10層以下建築的外腳手架中,且必須相應設定一定數量的剛性拉結件,以承受水平壓力的作用。
2、剛性連牆件採用鋼管、扣件或預埋件等剛性拉桿或構件組成的連牆件為剛性連牆件。其連線構造既可承受拉力、又可承受壓力,附牆端的連線固定方式可視工程條件確定。
三、連牆件的構造要求有哪些?
建築外腳手架與主體結構如何進行可靠連線,是確保外腳手架不發生失穩破壞的關鍵。
根據《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11)要求,腳手架連牆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連牆件設定的位置、數量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確定,通常可以佈置為三步三跨、兩步三跨以及兩步兩跨等,一般每個連牆件覆蓋面積在20-40平方米。
2、連牆件的佈置應靠近主節點設定,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杆處開始設定,當該處設定有困難時,應採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應優先採用菱形佈置,或採用方形,矩形佈置。
3、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且不應大於4m。
4、連牆件中的連牆杆應呈水平設定,當不能水平設定時,應向腳手架一端下斜連線。
5、連牆件必須採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連線。
6、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牆件時應採取防傾覆措施。當搭設拋撐時,拋撐應採用通長杆件,並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腳手架上,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線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拋撐應在連牆件搭設後方可拆除。
7、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採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