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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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生所愛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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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宅宅小窩
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親戚家裡的人員,需要由戶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派出所前臺民警稽核合格後錄入資訊,稽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二、辦理居住證需要證件材料有:
1、申請表,《XX市居住證》申請表;
2、身份證,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住所證明,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須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影印件(驗原件);(2居住在租賃住房內的,須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須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辦理程式 :(一)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二)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三)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辦結時限 外地來永人員辦理暫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隨到隨辦;集體辦理暫住證的,由派出所登門服務,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