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天天快樂26674911

    如果是雙方協商好了,都同意了,就可以辦理離婚,假如在一年內女方對財產分割感到有易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重新裁決,

  • 2 # 科技小陶

    一、首先看你當時離婚協議是如何簽署的!如果協議說用我的哪部分財產抵消孩子撫養費,那他是要不來!

    二、如果沒寫,只寫孩子和財產歸男方,自願離婚,那就麻煩了!因為你不能證明放棄財產是為了抵孩子撫養費!

    三、也要看財產的性質,如果離婚時財產都是男方的婚前財產,那估計你的撫養費是跑不了!

    四、即使你寫了,你的財產抵撫養費!但隨著這會發展!消費越來越高,發現你的財產和撫養費差距較大,對方也可以要求你增加撫養費!

    五、撫養孩子的一方,如果生活比較困難。而你又不願意變更孩子撫養權,那對方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最後建議雙方協商,不管怎樣,不能讓孩子左右為難,沒了親情!

  • 3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離婚時確定的小孩撫養權及撫養費,二者都不是永遠不變的。隨著父親或母親或小孩具體的情勢變更,都是可以透過約定變更或訴訟變更的。

    這樣的變更應當遵循‘’有利於小孩身心健康成長‘’的法定原則和‘’父母實際給付能力‘’的合理原則而提出和確定。

  • 4 # 講法講理

      按照法律規定,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支付撫養費的。雖然女方淨身出戶,也依然需要支付撫養費。除非男方不提出主張,且男方的經濟條件完全可以撫養孩子。

  • 5 # 君154177930

    沒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義務支付撫養費,不能因放棄了財產分配而成為逃避義務的藉口。

    即使離婚時男方放棄了對撫養費的索取,也排除不了日後男方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時追加要求對方支付或增加支付撫養費的權利。所以,如果男方撫養子女出現困難時有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權利。

  • 6 # 暖陽悠悠609

    需要根據當時的協議以及能否要求女方支付的原因等情況綜合分析:

    一、如果當時協議以婚後共同財產抵付撫養費,男方沒有其他正當理由無故又要求女方支付撫養費的,女方有權拒絕支付。

    二、雖然當時協議以婚後共同財產抵付撫養費,但是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或者是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撫養費的,男方在上述情況下提出起訴要求女方增加支付撫養費的,女方依法應當支付。

    三、如果當時協議未約定撫養費,女方淨身出戶只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即使離婚,雙方仍然應當承擔相應的撫養義務,因此,女方仍然應當支付相應的撫養費。

  • 7 # 空中飄23

    這要看當初協議離婚時,你淨身出房,屬於你你那部分財產是不是當作今後孩子的教育,撫養費。如果你的財產是贈與孩子的,並且已在孩子名下。那你還是要按月支付教育,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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