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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85634885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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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458114238191884
1,按照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該房產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與是否分居無關。
2,具體分配額度,原則上是平均分配,但是由於各個離婚案件具有不同的特點,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往往不會絕對平均的分配。
4,男方沒有贍養老人和撫養小孩這方面,可以作為要求法院多分的理由,不過需要證據支援,如果證據充分,是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財產時給女方多分財產。
5,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女方一人,這個關係不大。
如今,未婚同居的情況越來越多,
因同居產生的財產糾紛也越來越多,
因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同居並不受中國婚姻法的保護,那麼同居財產如何分割呢?
現行並沒有明確的、具體的法律規定,結合司法解釋及相關法律,總結出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方法的依據如下:
1、同居期間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包括同居後分居期間一方的收入或財產。
但另一方當事人對取得該財產的當事人在取得該財產時有資助,或在取得該財產的過程中有輔助性勞動及提供生活幫助的,則該收入或財產應為一般共有。
可根據當事人在取得財產中的作用大小,確定不同的份額。
2、同居期間共同共同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歸當事人共有,沒有約定共有型別的,可推定為按分共有,不能確定出資額的,那就各佔50%的份額。
3、同居期間有約定的財產按約定處理即可。
4、同居期間因人身關係取得的財產歸該當事人所有。
5、同居期間雙方各自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為男女雙方各自所有。
6、同居期間個人所有或共有權屬不明的財產可推定為共有財產。
7、在同居生活之前,一方自願贈與對方的財物,按贈與關係處理。
8、因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為共同的債權、債務。可以確定份額的,依份額享有和承擔。
因撫養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因撫養各自的子女及贍養形成的債務為義務人個人債務。
同居關係的財產分割一般適用民法通則和物權法的有關財產和共同財產分割的規定,而非婚姻法的規定。
隨著時代觀念的轉變,同居關係在當今已不再是新鮮事兒,男女雙方共同生活、工作,關係親密時如夫妻一般不分彼此,甚至將雙方各自獲得的財產放在一起,彼此間佔有、使用、處分財產時沒有書面字據,如果雙方最終結婚,則一般不會發生糾紛。
但是如果雙方產生矛盾、解除同居關係時,則可能引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的糾紛。
同時,除了共同購置的房產,對同居期間各自所得的工資、獎金和生產、經營的收益以及因繼承、贈與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則上歸其本人所有;
如果雙方在同居期間其他共同購置的財產或有共同經營所得的收入,應當按照雙方的出資份額、所作貢獻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所以,同居男女在同居期間做到財產劃分清晰、書面約定清楚較為妥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此類糾紛的發生。
當然,如果有條件的話,建議提前諮詢律師作出合理的規劃防止不必要的糾紛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