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上線驗車需要帶的證件材料有:1、機動車的行駛證的影印件,要影印行駛證的主頁正反兩面和副頁。2、準備機動車的繳納交強險的副本。3、準備機動車的綠色環保標誌,一般是貼在車上的。4、準備駕駛人本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原件和影印件。5、上線驗車還要準備一定的現金,或者微信支付,車上還要備好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七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透過檢驗。
駕駛人上線驗車需要帶的證件材料有:1、機動車的行駛證的影印件,要影印行駛證的主頁正反兩面和副頁。2、準備機動車的繳納交強險的副本。3、準備機動車的綠色環保標誌,一般是貼在車上的。4、準備駕駛人本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原件和影印件。5、上線驗車還要準備一定的現金,或者微信支付,車上還要備好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七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透過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