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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澤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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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淮北日月升
先看看法律規定:
根據中國《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本案,如果打傷同學尚未達到重傷或以上的程度,打人者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打傷同學造成的民事後果,依法應當有該學生的監護人承擔。同時,公安機關有可能根據其情節,依法處以罰款,並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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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至一說法
這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跟受害人受傷的程度,違法犯罪行為的性質,受害人財產受損失的程度等都有很大的關係。如果受害人構成輕傷,按照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因為十四周歲只對嚴重的暴力性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因為輕傷不屬於嚴重的暴力性犯罪,所以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責任是不能免除的。如果受害人構成了重傷,因為重傷屬於嚴重的暴力性犯罪的範疇,所以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民事責任也要一併承擔。如果受害人屬於輕傷以下,因為違法行為人已經年滿十四周歲,按照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是要追究其責任的,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行政拘留的處罰的,可以不執行拘留處罰,同時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這個學生剛滿十四周歲,如果他的行為造成對方重傷的後果,應當負刑事責任。
如果不構成,看給對方造成的後果程度,是否負行政責任。可能是罰款可能拘留,但是一般這個年紀不執行拘留。
民事責任由其監護人向受害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