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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武道場

    權利與義務的關係

    (一)權利和義務具有平等性:1、公民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不允許享有權利而不履行義務或只盡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情況出現.2、司法機關對公民適用法律時,一律平等對待.任何公民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1、某一內容是自己的權利或義務,相對來說,就是他人的義務或權利.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2、某一內容只是義務,不是權利,但公民可以從履行義務中受益.表現為權利和義務的相輔相成,互相促進.公民可以從自己履行義務中盡情享受國家稅收帶來的物質生活的富裕和精神生活的滿足.公民履行義務的自覺性越高,國家就會更加富強,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就越有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權利越有保障,就越能促進他們自覺履行義務.也就是說,公民為國家和社會履行義務,就是為實現自己的權利創造條件;國家使公民享受履行義務的益處,更能促進公民自覺履行義務,公民的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從根本上來說是一致的.3、某一內容既是公民的權利(義務):又是義務(權利).表現為公民權利與義務的彼此結合,具有雙重性.如公民的勞動權和受教育權,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在法律中,權利與義務永遠是同時出現的,它們呈現出以下的相互關係

  • 2 # 人生不過如此lo

    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是構成法律關係內容的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他們都作為民事主體實現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必然在其間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關係。概括言之,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有如下關係。第一、法律關係中的對應關係。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對應關係是指法律權利一般有相對的法律義務存在。二者共同處於法律關係的統一體中。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1)在任何法律關係中,一方主體有法律權利,對方主體就必然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反之亦然。2)在特定的法律關係中,每一主體在享有權利之時都對應承擔一定義務。如雙務合同中。第二、社會生活中的對等關係。社會中的權利義務的設定是對等的。主要表現在:1)社會生活中權利總量大於義務總量,有些權利就會行同虛設;反之,社會容易產生特權;2)在有的具體法律關係中,權利與義務也是對等的。當權利義務處於分離狀態時,一方享有權利的量和對方承擔的義務的量是對等的。如債權債務關係中,債權與債務是對等等。第三、功能發揮中互動關係。法律功能常常是透過它所設定的權利與義務得以現實表現出來的。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在功能上的互動關係主要體現在:1)法律義務的履行促進法律權利的實現;2)法律權利的享有也有助於法律義務的積極履行。第四、價值選擇中的主從關係。現代立法總體上講是以權利為本位。權利本位在現代社會中包括個人權利本位和社會權利本位。所謂權利本位就是說法以權利(個人權利或社會權利)為起點或出發點。以權利為重心是現代法律制度的特徵。中國支援了權利本位,因為:1)市場經濟對法律的要求主要是設定權利和保障權利;市場經濟模式的建立體現了權利本位的要求。2)人權受到了國家和社會的普遍關注。法律權利就是人權在法律中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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