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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aocao

    我的回答是:

    一當時司法不健全。沒有公安,局,檢查院,地方法院。

    二打死人後他立馬跑了。沒有司法機"關追逋通輯。

    三鄭家沒有後人。

    四…………

  • 2 # 派大星拍的星

    哎呀呀,魯達 何許人也,那時候都敢殺人的存在!

    鄭屠夫 哪來的家人,霍霍人家小姑娘的流氓大混子!

    爹孃早掛了!

  • 3 # 江南俗士1972

    《水滸傳》魯提轄拳打鎮關西,酣暢淋漓、熱血沸騰。不過,專制社會也有法律,就算皇帝也做不到完全的為所欲為。因此,魯達同志成了通緝犯。

    按照宋代的法律,實行“有罪推論”。既然魯達已被通緝,意味著他就是罪犯,鄭屠家人完全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經濟賠償。可為什麼沒有呢?

    首先,魯達同志潛逃了,而且他光棍一條,沒有可株連的家人。鄭家想告,都找不到主。

    其次,鄭屠有錯在先。當時的社會輿論肯定傾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魯達。鄭家可能沒底氣。

    最重要的是,宋代沒有上訪制度。攔轎喊冤極少極少,更不要說進京上訪了。說不定還沒出城門就被抓回來,一頓胖揍。官府能夠通緝軍官魯達,已經很夠意思了。你鄭家不依不饒,想幹嘛?想敲詐經略大人?

    綜上所述,雖然鄭屠被魯達三拳打死,最後也只能息事寧人。

  • 4 # 泥人161

    該出手時就出手,除惡難熬第二天,魯達本想給惡人一些顏色看看,誰知氣衝丹田,三拳打得鄭屠氣有出無進,心臟將要停跳,魯達見不妙,怕拉不離手,智雲鄭屠裝死,改天在與鄭屠理會,脫身回到住地,簡略收拾一翻,便避麻煩不擇路地逃了,至於鄭屠家人如何,書中未見詳實或簡述。

  • 5 # 王虹59

    鄭屠的老婆和兒子已經向州法院提交了控告要求魯達賠償精神損失費,喪葬費,子女撫養費,鄭屠老婆生活費,肉店財產損失費共計二百五十萬美金。法院已經受理,以對魯達發出了傳票。

  • 6 # 小符哥寫寫寫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魯達打死了鄭屠,鄭屠的家人不想要魯達償命?

    那怎麼可能嘛!

    鄭屠投靠在小種經略相公賬下,憑藉經營的豬肉脯和打架鬥毆贏得的“鎮關西”的名號,在潿洲混的風生水起,小日子過得非常滋潤,他的家裡自然也沾了光,日子過得挺舒服,魯達打死了鄭屠,鄭家人自然是要告官府,將魯達緝拿歸案的。

    宋朝官府辦案速度也是非常快,魯達從渭州趁亂逃脫後,經過半個多月的日夜兼程,走過了幾個州府,到達雁門縣的時候,腹中飢餓便進縣裡找些吃食,看到一群人在街頭看榜文,他也傻乎乎去看,他也不識字,聽到別人談論榜文的內容後才驚出一身冷汗:“這榜文上緝拿的竟是我?”

    蹬…蹬…蹬…

    魯達兩三步退出人群,便要往縣城外逃,卻被人從背後攔腰抱住,還聽那人喊道,“張大哥,你如何在這裡?”邊說邊把魯達倒拖著離開了人群……

    我也不賣關子,最後官府確實沒有抓到魯達,當然,原因自然不是鄭屠家人原諒了魯達,而是魯達在逃亡途中,偶遇了曾經在渭州救下的金家父女,在趙大官人(金翠蘭的丈夫)的幫助下,於文殊寺落髮為僧,從此世間再無西北軍漢魯達,卻多了一個花和尚魯智深。

    宋朝時候的僧人也算得上是特權階級,不用納稅也不用服役,最重要的是“和尚”是官府承認的一種職業,戶籍也是獨立管理的。

    這便讓魯達鑽了空子,擺脫了舊身份的束縛,官府自然沒法再抓拿魯達了,只要魯達不承認,沒人能知道他是魯達,他有文殊寺的讀碟,現在他的身份是和尚,法號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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