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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和Auto

    「噸標」亂象100%會結束:存在的責任在於車企

    大噸小標

    小噸大標

    兩類違法貨車在2020年均將成為過去式,在解析淘汰的基礎之前,首先要對“噸標關係”進行解釋。所謂的【大噸小標】車指重量造假的汽車,比如某些貨車實際運載能力為30噸,但車企在生產過程中只在銘牌上標註為20噸;這一差值實現了車輛實際有30噸的運力,但各項費用的徵收卻只按照20噸級貨車的標準收取,這就是所謂的大噸小標車。

    早期的車企偏愛大噸小標模式造車在於迎合需求,雖然這種需求並不合法。這裡所謂的需求是指少繳納養路費與通行費,曾經的貨車計費標準標準是按照行駛證標定的引數收取,而車輛的總質量、額定載重量與整備質量均標註在行駛證上。那麼實際運載30噸的貨車按照證件的資訊,需要繳納的則是20噸的費用,這能讓貨車每年少繳納很多費用。

    【小噸大標】指載質量造假的貨車,比如某些中卡的總質量為10噸,但是車輛登記資訊是12噸。於是車輛在實際運載中則可以多拉兩噸貨,也就是參照登記資訊明目張膽的超載。這種標註方面顯然是在造假,但此類車就不用擔心路橋費了嗎?答案是真的不用擔心,因為養路費已經取消,通行費按照軸數為分量分類標定載重量;車輛不在按照行駛證資訊計費,而是按照實際載重量計費,這會帶來哪些問題呢?

    關鍵點:電子治超

    治理超載已經成為了迫在眉睫的任務,否則路橋被壓塌的案例還會頻頻出現。很多人把路橋被壓塌的案例盲目的定義為“豆腐渣”,然而這是對道路建設標準與使用週期的無知;各個等級的道路在建設時會參考通勤車流量的預算資料,以及各型別車輛按照額定載質量通勤時對路面的影響;結算得出的結果會道路每天能承載多少各型別的汽車通勤,能承載共計多少噸的車輛駛過,這是套系統且科學的工程。

    大噸小標&小噸大標都是在是肆無忌憚的超載,而路橋建設的計算參考資料卻是各型別汽車的標準載質量。通俗的解釋為道路建設時是不加入“超載冗餘”的,如果加入這一資料那就等於默認了超載的合法性,這是對道路安全的忽視甚至是不負責任。所以路橋建設只能按照標準載重量設計製造,那麼面對這些習以為常的超載汽車,即使頻頻出現道路甚至橋樑的坍塌也都是不足為奇的了。

    為了防止上述情況的頻頻出現,治超必須從漏洞諸多人工檢測方式,轉變為無漏洞可鑽的電子治超。其執行模式為不停車磅重,指車輛行經某一測速路段時進行減速,此時埋設在路面下的地磅會瞬間檢測並記錄下總質量,之後與圖片資訊進行比對再進行是否超載的分析。在這一模式中已經沒有貨車可以再超載了,而某些整備質量過大的輕卡或中卡則因總質量標註過低,造成額定載質量的數值偏小,面對不能超載的電子治超怎麼辦呢?解決的方式只有車企去做“小噸大標車”了,然而這只是換個方式超載而已。

    總結:大噸小標車已經結束,小噸大標車也需要治理,認為運力較差的話就只能選擇黃牌貨車或重卡了;雖然這對於輕卡使用者有些不公平,但是在選車時就應該對額定載重量和超載有概念,所有機構連帶車企都知道輕卡的載重量很低,作為使用者只是習慣於超載而缺少了對載重量的關注而已。未來的貨車會是規規矩矩的運輸車輛,多少軸拉多少噸很難有什麼變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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