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現場安全負責人應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應該包括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應採取的安全措施;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和自救知識;相關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2、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或安全措施,應該包括監護人與作業人員約定聯絡訊號、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現場作業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內容,在受限空間外的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材,比如空氣呼吸器、供風式防護面具、救生繩、滅火器材等。保證其暢通無阻,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便於出入和搶救疏散。
3、當受限空間狀況改變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撤出現場,並在入口處設定警告牌“嚴禁入內”,並封閉受限空間入口防止誤入。處理後需重新辦理許可證方可進入。
4、通風措施,可採用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管道送風前應對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內充氧氣。作業人員每次進入受限空間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作業或休息。
5、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受限空間,應在停機後切斷電源,並在開關上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6、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溼、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於12 V。潮溼環境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當用電電壓大於12 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
7、作業環境原來盛裝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等介質時,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不大於12 V的防爆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不得放在容器內或容器上;應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嚴禁攜帶手機等其他非防爆器材。
8、作業前 30 min 內,應根據受限空間裝置的工藝條件對受限空間進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氧含量進行檢查,檢測分析合格後方可進入。作業中斷時間超過1小時,應重新進行檢測分析。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必須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9、受限空間容積較大時,應對受限空間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檢測分析,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受限空間內溫度應在常溫左右。監測結果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10、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要佩戴行動式氣體濃度報警儀,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氣體濃度報警儀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
11、對盛裝過產生自聚物的裝置容器,作業前應進行工藝處理,採取蒸煮、置換等方法,並作聚合物加熱等試驗。
1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捲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登記,禁止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工具進入受限空間。
13、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面具、空氣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等。使用供風式面具時,必須安排專人監護供風裝置。
14、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在相關工序操作平臺掛牌警示,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受限空間有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擴充套件資料:為了規範作業人
1、企業現場安全負責人應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應該包括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應採取的安全措施;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和自救知識;相關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2、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或安全措施,應該包括監護人與作業人員約定聯絡訊號、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現場作業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內容,在受限空間外的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材,比如空氣呼吸器、供風式防護面具、救生繩、滅火器材等。保證其暢通無阻,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便於出入和搶救疏散。
3、當受限空間狀況改變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撤出現場,並在入口處設定警告牌“嚴禁入內”,並封閉受限空間入口防止誤入。處理後需重新辦理許可證方可進入。
4、通風措施,可採用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管道送風前應對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內充氧氣。作業人員每次進入受限空間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作業或休息。
5、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受限空間,應在停機後切斷電源,並在開關上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6、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溼、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於12 V。潮溼環境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當用電電壓大於12 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
7、作業環境原來盛裝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等介質時,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不大於12 V的防爆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不得放在容器內或容器上;應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嚴禁攜帶手機等其他非防爆器材。
8、作業前 30 min 內,應根據受限空間裝置的工藝條件對受限空間進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氧含量進行檢查,檢測分析合格後方可進入。作業中斷時間超過1小時,應重新進行檢測分析。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必須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9、受限空間容積較大時,應對受限空間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檢測分析,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受限空間內溫度應在常溫左右。監測結果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10、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要佩戴行動式氣體濃度報警儀,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氣體濃度報警儀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
11、對盛裝過產生自聚物的裝置容器,作業前應進行工藝處理,採取蒸煮、置換等方法,並作聚合物加熱等試驗。
1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捲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登記,禁止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工具進入受限空間。
13、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面具、空氣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等。使用供風式面具時,必須安排專人監護供風裝置。
14、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在相關工序操作平臺掛牌警示,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受限空間有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擴充套件資料:為了規範作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