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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587038388951

    如果第一份工作就是護林員,連續工作了10年享受的待遇如下:

    1、職工累計工作10年,不滿20年可以享受10天的帶薪年假(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除外),在年休假期間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

    2、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資滿10年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該合同只是“無確切終止時間”,而非“無終止時間”,一旦出現了法定情形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該合同也可以解除。

    3、實際工資年限≥10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大於等於10年小於15年的可以享受12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就是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的期限。

    醫療期的待遇:

    ①病假工資或疫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是不得最低工資標準的80%;

    ②醫療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無過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其他符合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可以享受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12年)*月工資 。

    工作年限除整數外,工作年限的零頭部分按如下標準計算:

    ①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一年算,支付1個月的工資;

    ②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算,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工資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月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基本上就這些,有些可能暫時不會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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