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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楚龍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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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農新觀點
農民土地沒人種會被收回嗎?
農民的土地如果沒有人耕種,拋荒2年以上,或者農民自己不願意耕種,自願交回集體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是必須收回的。但到目前為止,還沒見有哪個地方的集體執行這個規定。拋荒地依然沒有收回。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1條規定,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收入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該農戶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根據農業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內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閒置、拋荒耕地2年以上的,發包方有權收回該耕地,解除承包合同。根據相關的規定,農民承包的土地,集體如果要收回,一是本人不願耕種,而且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自願交回的;二是放棄耕種,拋荒2年以上的 ;三是全家戶口遷岀的。題主所說沒人耕種的土地,集體是有權收回的。但農村土地收回,涉及到很多比較複雜的問題,所以儘管目前岀現以上情況,但還沒見有收回的相關動作。也許要有統一的安排才行。
由於現在農民多種職業自由選擇,多地居住自由選擇,不種田拋荒的人由原來農民向偽農民轉化越來越多,農村年輕人中偽農民已經佔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他們有三不:其一居住全年基本不在農村,其二基本不存在種田技術,其三全年基本不參加農業生產。他們與農村聯絡的除了父母外,唯一合法關係就是戶口在農村,他們名下還擁有頂著承包田的帽子。所以這些偽農民拋荒理所當然。
中國需要重申的是:第一土地是國家的。第二耕者才有其田,不肯耕種拋荒的應當沒有田。第三土地是寶貴資源。所以對大量偽農民長期拋荒的,有關部門應當立法:半年內不種者予以警告。一年不種者預以沒收。沒收的理由就是上述三點:你不耕田就不配承包田,村組織申請國土局批准有權中止偽農民的承包權,流轉給其他要求耕種的任何中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