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是因為送股,比如10送10,就是每10股送10股,所以相當於一分為二,但不改變任何人的持股比例。 所以公司的總資產和總利潤不變,股份多了一倍,所以股價傾向於跌一半,送股後會設定一個交易日給你大跌,不限制10%漲跌幅,叫做除權日。 除息是因為分紅也就是派息後,每股淨資產一下子少了一部分,少了多少除息日就傾向於跌多少,參考除權程式。 分紅是有意義的,因為公司有平均壽命,所以賺錢的時候不分紅的話,破產了都沒了。 但是分紅要交稅,資本利得稅。持股超過半年稅率10%,不超過的稅率是20%,要根據當時國稅局政策。 為了避稅,有的公司用回購代替分紅。大部分是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潤的一部分回購股票,它減少流通量,可以提高股價。不用交稅,是一種次級別的分紅解決方案。 我覺的,在二級市場回饋股東,可以分紅和回購並用。回購不用交稅,但是一個上市公司如果從不分紅(直到最後破產?)邏輯上股價缺少一個支撐。 送股是沒意義的,拆股而已。降低股價容易吸引小散戶。它還給未來帶來一個風險,很多交易所有一個最低股價規定,包括上證,深證。都有股價持續低於1元,股票可被退市。 為什麼有如此限制/規定? 再舉個例子,某一個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交易中的最小變動單位是-0.1元。有一隻股票價格1元,漲一個最小單位就到了1.1元,跌一下到0.9,動一下都到漲停板價,跌停板價了。總的股價太低不利於交易的平穩。
除權是因為送股,比如10送10,就是每10股送10股,所以相當於一分為二,但不改變任何人的持股比例。 所以公司的總資產和總利潤不變,股份多了一倍,所以股價傾向於跌一半,送股後會設定一個交易日給你大跌,不限制10%漲跌幅,叫做除權日。 除息是因為分紅也就是派息後,每股淨資產一下子少了一部分,少了多少除息日就傾向於跌多少,參考除權程式。 分紅是有意義的,因為公司有平均壽命,所以賺錢的時候不分紅的話,破產了都沒了。 但是分紅要交稅,資本利得稅。持股超過半年稅率10%,不超過的稅率是20%,要根據當時國稅局政策。 為了避稅,有的公司用回購代替分紅。大部分是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潤的一部分回購股票,它減少流通量,可以提高股價。不用交稅,是一種次級別的分紅解決方案。 我覺的,在二級市場回饋股東,可以分紅和回購並用。回購不用交稅,但是一個上市公司如果從不分紅(直到最後破產?)邏輯上股價缺少一個支撐。 送股是沒意義的,拆股而已。降低股價容易吸引小散戶。它還給未來帶來一個風險,很多交易所有一個最低股價規定,包括上證,深證。都有股價持續低於1元,股票可被退市。 為什麼有如此限制/規定? 再舉個例子,某一個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交易中的最小變動單位是-0.1元。有一隻股票價格1元,漲一個最小單位就到了1.1元,跌一下到0.9,動一下都到漲停板價,跌停板價了。總的股價太低不利於交易的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