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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訊一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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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動力
合則兩利,訴訟和爭執都只是手段而已。
interDigital結束訴訟,與華為在相關專利分歧上達成授權協議,這是個好事。
對於華為來說,很顯然能和interDigital結束訴訟、達成授權協議以繼續合作,這有著重要的意義。除了在專利授權使用上的繼續合作和獲益,更重要的是在美國政府更加嚴苛的無理打壓中得到一個突破口,也讓美國更多方面看到華為的實力和合作機會。
對於interDigital來說,意義同樣重大。interDigital主要靠的就是專利授權收益,華為是個大客戶,合作當然好。
應邀回答本行業問題。
華為和interDigital達成專利授權協議,這無疑了掃平了華為在海外銷售自己的手機以及天線裝置的一些障礙。
interDigital一直在通訊領域之中有比較強的研發能力。interDigital是一家在行動通訊領域深耕了多年的美國科技企業,它在行動通訊的各個制之中,都有不少專利。interDigital投入資金研發,然後去和全球的通訊領域的企業收取專利授權費用為生,就這點上來看,和高通有一定程度的相像。
說到高通,最初的2G時代,高通之所以可以說是壟斷了CDMA的專利,其中一部分就是獲得了interDigital的CDMA專利授權。
可以說,唯一一次interDigital賣虧了專利,就是在高通身上。
interDigital在5G之中,同樣有一部分專利被寫入5G標準。在5G領域之中,3GPP的5G標準之中,interDigital也掌握了一部分5G的標準必要專利。
儘管現在隨著各家通訊業巨頭在研發上的投入持續的增加,interDigital的總體的專利佔比的份額在不斷的下降。
但是要知道的是,interDigital基本上是不生產具體的裝置的,專利費這塊如果它和其他的巨頭去互相談交叉授權的話,它還是會佔很大的便宜的。
通訊業的專利費用,基本是按照裝置的價值去收取的,象華為這種又生產通訊裝置,又生產手機的企業,在談專利交叉授權這塊是比較吃虧的。
和interDigital達成了專利協議,也給華為海外市場發展掃平了障礙。通訊業裡的專利官司,一打就是很多年,比較消耗企業的精力。對於華為而言,在一個比較合理的價格區間和它達成專利授權的協議還是可以接受的。就專利授權這塊,華為也和高通達成了交叉授權的協議,也同樣因為高通主要的裝置生產價值不高,所以華為也需要向高通繳納專利費用,這點也沒有辦法。
interDigital的專利屬於標準必要專利,所以也不被美國出口限制。通訊業裡的標準必要專利,是屬於公開的專利,任何廠家都可以使用,這也是業內公認的,唯一的區別就是給錢或者是少給錢的問題。這些標準必要專利並不在美國的出口管制限制範圍之內,所以這種交叉專利的授權,也不會受到美國政府的限制。
總而言之,就interDigita和華為達成了相關的交叉專利授權協議,華為可以不在被interDigital追著打官司,就這點上來看,華為付出一些成本,還是比較值得的。現在華為也算是處於多事之秋,對於華為來說減少外界的干擾,專注於通訊領域的裝置生產以及手機等生產,還是比較有必要的。而且對於華為而言,本身也有大量的專利,在規則之內華為也可以保留對其他企業收取專利費的權利,比如說蘋果和三星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