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部分
1。 防護單元內部不應設定沉降縫、伸縮縫,如需設定必須設定防爆沉降縫。
2。 密閉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間、濾毒室、擴散室等房間、通道,其牆面、頂面、地坪均應平整光潔、易於清洗。
3。 人防地下室防護區頂部(除第2條中敘述個區域外)不允許用水泥砂漿粉刷或找平。
4。 非活置式人防門下有門檻,門檻與地坪建築高差應 150mm;活置式人防門下無門檻,門框下邊與建築地坪同高。人防門框錨鉤應伸入結構層內。
5。 當防護密閉門設置於豎井內時,其門扇外表面不得突出豎井內牆面,防爆波活門應嵌入牆內。
6。
在距人防門框四周20mm範圍內牆面粉刷層不得超出門框角鋼面。
7。 平戰轉換預製構件應與工程同步做好,並設定構件的存放位置。
8。 出入口式戰時封堵處在非人防側預留溝槽,預埋件錨鉤應伸入結構層內;戰時封堵框平時應採用刷漆或加鋼絲網用水泥砂漿粉刷的處理方式,處理完畢後在兩側牆體標識“暫時封堵”字樣。
二、結構部分
9。 鋼筋砼結構構件縱向受力鋼筋的錨固長度laF=1。05lad。
10。 地下室基礎底板上層筋必須從地基反樑上層主筋下部穿過,頂板下層筋必須從頂板反梁下層主筋上部穿過。
11。 人防區頂、底板、臨空牆必須設拉結筋(形式“S”型, φ6, 500mm梅花形佈置)。
12。 人防圍護結構和密閉牆體門洞四角必須設定加強筋:長度1000mm,斜45o綁紮,牆厚 400mm,每角2φ16;牆厚>400mm,每角3φ16。
13。 被止水鋼板割斷的附牆柱箍筋應搭接焊在止水鋼板上。
14。 人防圍護結構和密閉牆體(均為鋼筋砼內牆)模板對拉螺桿不允許穿PVC套管,且螺桿中部應設止水片。
15。 。管割斷的牆筋應點焊在穿牆管上。
16。 梁與邊柱交接處,外牆與頂、底板交接處鋼筋構造要求為:
①邊柱外側縱向鋼筋伸入地、頂梁內的錨固長度應 1。5lad,
②當頂板厚度三、電氣部分
17。 在圍護結構內敷設,穿過外牆、臨空牆、防護密閉牆和密閉牆的各種電纜(包括各種強弱電)管線,應按照人防要求進行製作。
直接穿越人防外牆、臨空牆、防護密閉牆和密閉牆的電纜應採用壁厚大於2。5的熱鍍鋅鋼管作為穿線管,兩端出牆100,中間雙面滿焊密閉肋(δ 4,b 50),相鄰線管管壁間距不小於100mm。
18。 人防強、弱電井、各人員出入口和連通口的防護密閉門和密閉門門框牆上應預埋4~6根管徑為50~80mm,壁厚大於2。
5的熱鍍鋅鋼管,作為備用管。具體做法為兩端出牆100,中間雙面滿焊密閉肋(δ 4,b 50)。
19。 各類母線槽、橋架不能直接穿越人防臨空牆、門框牆、外牆及頂板。當必須透過時,母線應符合防護密閉要求,橋架應改為穿管敷設,一根電纜穿一根套管。
20。 臨空牆、門框牆、人防外牆兩側的指示燈,配電箱,只能明裝,不允許暗裝。
21。 臨空牆、門框牆、人防外牆兩側安裝接線盒及過渡盒時應避免兩側過線盒在同一位置。
22。 甲類防空地下室的救護站、防空專業隊工程、人員掩蔽所工程、配套工程的柴油發電站中除柴油發電機組平時可不安裝外,其它附屬裝置及管線均應安裝到位。
23。 人防主體澆混凝土後,不得再打洞開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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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部分
1。 防護單元內部不應設定沉降縫、伸縮縫,如需設定必須設定防爆沉降縫。
2。 密閉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間、濾毒室、擴散室等房間、通道,其牆面、頂面、地坪均應平整光潔、易於清洗。
3。 人防地下室防護區頂部(除第2條中敘述個區域外)不允許用水泥砂漿粉刷或找平。
4。 非活置式人防門下有門檻,門檻與地坪建築高差應 150mm;活置式人防門下無門檻,門框下邊與建築地坪同高。人防門框錨鉤應伸入結構層內。
5。 當防護密閉門設置於豎井內時,其門扇外表面不得突出豎井內牆面,防爆波活門應嵌入牆內。
6。
在距人防門框四周20mm範圍內牆面粉刷層不得超出門框角鋼面。
7。 平戰轉換預製構件應與工程同步做好,並設定構件的存放位置。
8。 出入口式戰時封堵處在非人防側預留溝槽,預埋件錨鉤應伸入結構層內;戰時封堵框平時應採用刷漆或加鋼絲網用水泥砂漿粉刷的處理方式,處理完畢後在兩側牆體標識“暫時封堵”字樣。
二、結構部分
9。 鋼筋砼結構構件縱向受力鋼筋的錨固長度laF=1。05lad。
10。 地下室基礎底板上層筋必須從地基反樑上層主筋下部穿過,頂板下層筋必須從頂板反梁下層主筋上部穿過。
11。 人防區頂、底板、臨空牆必須設拉結筋(形式“S”型, φ6, 500mm梅花形佈置)。
12。 人防圍護結構和密閉牆體門洞四角必須設定加強筋:長度1000mm,斜45o綁紮,牆厚 400mm,每角2φ16;牆厚>400mm,每角3φ16。
13。 被止水鋼板割斷的附牆柱箍筋應搭接焊在止水鋼板上。
14。 人防圍護結構和密閉牆體(均為鋼筋砼內牆)模板對拉螺桿不允許穿PVC套管,且螺桿中部應設止水片。
15。 。管割斷的牆筋應點焊在穿牆管上。
16。 梁與邊柱交接處,外牆與頂、底板交接處鋼筋構造要求為:
①邊柱外側縱向鋼筋伸入地、頂梁內的錨固長度應 1。5lad,
②當頂板厚度三、電氣部分
17。 在圍護結構內敷設,穿過外牆、臨空牆、防護密閉牆和密閉牆的各種電纜(包括各種強弱電)管線,應按照人防要求進行製作。
直接穿越人防外牆、臨空牆、防護密閉牆和密閉牆的電纜應採用壁厚大於2。5的熱鍍鋅鋼管作為穿線管,兩端出牆100,中間雙面滿焊密閉肋(δ 4,b 50),相鄰線管管壁間距不小於100mm。
18。 人防強、弱電井、各人員出入口和連通口的防護密閉門和密閉門門框牆上應預埋4~6根管徑為50~80mm,壁厚大於2。
5的熱鍍鋅鋼管,作為備用管。具體做法為兩端出牆100,中間雙面滿焊密閉肋(δ 4,b 50)。
19。 各類母線槽、橋架不能直接穿越人防臨空牆、門框牆、外牆及頂板。當必須透過時,母線應符合防護密閉要求,橋架應改為穿管敷設,一根電纜穿一根套管。
20。 臨空牆、門框牆、人防外牆兩側的指示燈,配電箱,只能明裝,不允許暗裝。
21。 臨空牆、門框牆、人防外牆兩側安裝接線盒及過渡盒時應避免兩側過線盒在同一位置。
22。 甲類防空地下室的救護站、防空專業隊工程、人員掩蔽所工程、配套工程的柴油發電站中除柴油發電機組平時可不安裝外,其它附屬裝置及管線均應安裝到位。
23。 人防主體澆混凝土後,不得再打洞開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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