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亦稱南中國海,位於中國大陸的南方,東邊是菲律賓群島,西邊是中南半島,南邊為印度尼西亞的加里曼丹島和蘇門答臘島等。在這遼闊的海域中,分佈著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一般統稱為南海諸島。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最早並持續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對此我們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國際社會也長期予以承認。
油氣資源引發的領土爭議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發動侵華戰爭,佔領了中國大部分地區,包括南沙群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國際檔案明確規定把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島。1946年12月,當時的中國政府指派高階官員赴南沙群島接收。日本政府於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
戰後相當長時期內,並不存在所謂的南海問題。南海周邊的地區也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
目前,東沙群島、中沙群島和西沙群島在中國政府管轄之下,南沙群島雖然主權屬我,但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越南、菲律賓、汶萊、馬來西亞等南海周邊國家先後對南沙群島的全部或部分島礁提出主權要求,並非法佔據了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在南沙群島189個已有命名的島、礁和暗灘、暗沙中,有43個島、礁分別被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佔據,其中越南佔據29個島礁,菲律賓佔據9個島礁,馬來西亞佔據5個島礁。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這些國家開始分別在所佔據的島礁上修建飛機跑道,建漁港、燈塔和旅遊觀光點,並紛紛與外國石油公司合作,開採南沙地區的油氣資源。一些國家自從涉足這一海域後,短短十幾年時間,已從南海獲取了重大經濟利益,有的甚至從貧油國變成了油氣資源出口國。到90年代末期,這些國家已經在南沙海域鑽井1000多口,發現含油氣構造200餘個和油氣田180個(其中油田101個、氣田79個),僅1999年年產石油4043萬噸、天然氣310億立方米,分別是中國1999年整個近海石油年產量和天然氣產量的2.5倍和7倍。
“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主張的提出
1984年,鄧小平最先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設想。他說:“南沙群島,歷來世界地圖是劃到中國的,屬中國,現在除臺灣佔了一個島以外,菲律賓佔了幾個島,越南佔了幾個島,馬來西亞佔了幾個島。將來怎麼辦?一個辦法是我們用武力統統把這些島收回來;一個辦法是把主權問題擱置起來,共同開發,這就可以消除多年積累下來的問題。”1990年,中國對外正式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南海的主張,期望透過和平談判的方式、共同開發的方式,與東盟涉及南海爭端的這些國家解決問題。
2002年,中國同東盟國家發表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表達了有關各方促進和深化中國與東盟戰略伙伴關係和共同維護南海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意願。
目前,南海的形勢是,越南基本控制了南沙西部海域,菲律賓基本控制了南沙東北部海域,馬來西亞基本控制了南沙西南部海域。印度尼西亞和汶萊兩國雖沒有直接佔據南沙群島島礁,但印尼單方面宣佈的專屬經濟區深入中國傳統海疆線5萬平方公里;汶萊則對我南沙群島的南通礁提出領土要求,企圖劃分我3萬平方公里的海域。
這些國家透過建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制度,將其主張的海域範圍覆蓋了南海大部分海域且彼此重疊,同時也與中國主張的管轄海域範圍形成重疊。因此,南海問題,不光是南沙群島的主權和領土爭端,還有著中國與南海周邊國家海洋管轄區域的劃分問題。
南海,亦稱南中國海,位於中國大陸的南方,東邊是菲律賓群島,西邊是中南半島,南邊為印度尼西亞的加里曼丹島和蘇門答臘島等。在這遼闊的海域中,分佈著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一般統稱為南海諸島。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最早並持續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對此我們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國際社會也長期予以承認。
油氣資源引發的領土爭議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發動侵華戰爭,佔領了中國大部分地區,包括南沙群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國際檔案明確規定把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島。1946年12月,當時的中國政府指派高階官員赴南沙群島接收。日本政府於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
戰後相當長時期內,並不存在所謂的南海問題。南海周邊的地區也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
目前,東沙群島、中沙群島和西沙群島在中國政府管轄之下,南沙群島雖然主權屬我,但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越南、菲律賓、汶萊、馬來西亞等南海周邊國家先後對南沙群島的全部或部分島礁提出主權要求,並非法佔據了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在南沙群島189個已有命名的島、礁和暗灘、暗沙中,有43個島、礁分別被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佔據,其中越南佔據29個島礁,菲律賓佔據9個島礁,馬來西亞佔據5個島礁。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這些國家開始分別在所佔據的島礁上修建飛機跑道,建漁港、燈塔和旅遊觀光點,並紛紛與外國石油公司合作,開採南沙地區的油氣資源。一些國家自從涉足這一海域後,短短十幾年時間,已從南海獲取了重大經濟利益,有的甚至從貧油國變成了油氣資源出口國。到90年代末期,這些國家已經在南沙海域鑽井1000多口,發現含油氣構造200餘個和油氣田180個(其中油田101個、氣田79個),僅1999年年產石油4043萬噸、天然氣310億立方米,分別是中國1999年整個近海石油年產量和天然氣產量的2.5倍和7倍。
“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主張的提出
1984年,鄧小平最先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設想。他說:“南沙群島,歷來世界地圖是劃到中國的,屬中國,現在除臺灣佔了一個島以外,菲律賓佔了幾個島,越南佔了幾個島,馬來西亞佔了幾個島。將來怎麼辦?一個辦法是我們用武力統統把這些島收回來;一個辦法是把主權問題擱置起來,共同開發,這就可以消除多年積累下來的問題。”1990年,中國對外正式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南海的主張,期望透過和平談判的方式、共同開發的方式,與東盟涉及南海爭端的這些國家解決問題。
2002年,中國同東盟國家發表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表達了有關各方促進和深化中國與東盟戰略伙伴關係和共同維護南海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意願。
目前,南海的形勢是,越南基本控制了南沙西部海域,菲律賓基本控制了南沙東北部海域,馬來西亞基本控制了南沙西南部海域。印度尼西亞和汶萊兩國雖沒有直接佔據南沙群島島礁,但印尼單方面宣佈的專屬經濟區深入中國傳統海疆線5萬平方公里;汶萊則對我南沙群島的南通礁提出領土要求,企圖劃分我3萬平方公里的海域。
這些國家透過建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制度,將其主張的海域範圍覆蓋了南海大部分海域且彼此重疊,同時也與中國主張的管轄海域範圍形成重疊。因此,南海問題,不光是南沙群島的主權和領土爭端,還有著中國與南海周邊國家海洋管轄區域的劃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