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摘要
第二章 平時徵集的規定:
第十二條: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週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週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週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徵公民。
第三章 士兵的現役和預備役的規定:
第二十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團級以上單位批准,可以改為士官。根據軍隊需要,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士官服現役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週歲。
士官分級服現役的辦法和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的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二十四條 士兵預備役的年齡,為十八週歲至三十五週歲,根據需要可以適當延長。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五章 軍隊院校從青年學生中招收的學員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根據軍隊建設的需要,軍隊院校可以從青年學生中招收學員。招收學員的年齡,不受徵集服現役年齡的限制。
第六章 民兵 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鄉、民族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民兵組織。凡十八週歲至三十五週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經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確定編入民兵組織的,應當參加民兵組織。
根據需要,可以吸收十八週歲以上的女性公民、三十五週歲以上的男性公民參加民兵組織。
第七章 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在現役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組織中進行,或者採取其他組織形式進行。
未服過現役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和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預備役士兵,在十八週歲至二十四周歲期間,應當參加三十日至四十日的軍事訓練;其中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按照實際需要確定。服過現役和受過軍事訓練的預備役士兵的複習訓練,以及其他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進行。
第九章 戰時兵員動員的規定:
第五十一條 戰時根據需要,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決定徵召三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男性公民服現役,可以決定延長公民服現役的期限。
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摘要
第二章 平時徵集的規定:
第十二條: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週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週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週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徵公民。
第三章 士兵的現役和預備役的規定:
第二十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團級以上單位批准,可以改為士官。根據軍隊需要,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士官服現役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週歲。
士官分級服現役的辦法和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的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二十四條 士兵預備役的年齡,為十八週歲至三十五週歲,根據需要可以適當延長。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五章 軍隊院校從青年學生中招收的學員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根據軍隊建設的需要,軍隊院校可以從青年學生中招收學員。招收學員的年齡,不受徵集服現役年齡的限制。
第六章 民兵 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鄉、民族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民兵組織。凡十八週歲至三十五週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經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確定編入民兵組織的,應當參加民兵組織。
根據需要,可以吸收十八週歲以上的女性公民、三十五週歲以上的男性公民參加民兵組織。
第七章 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在現役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組織中進行,或者採取其他組織形式進行。
未服過現役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和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預備役士兵,在十八週歲至二十四周歲期間,應當參加三十日至四十日的軍事訓練;其中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按照實際需要確定。服過現役和受過軍事訓練的預備役士兵的複習訓練,以及其他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進行。
第九章 戰時兵員動員的規定:
第五十一條 戰時根據需要,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決定徵召三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男性公民服現役,可以決定延長公民服現役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