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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天學一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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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416381105893
診斷證明和病歷到哪裡去了?你可以向資料儲存單位索取,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鑑定資料和證據一般需要原件,影印件恐怕不行。
你的情況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鑑定,根據認定、鑑定的結果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待遇。
工傷傷殘等級以當地社保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結論為準。
享受的專案有:醫療費、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費、護理費、康復治療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享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是否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在於勞動者一方。
申請時效用人單位30日之內,受傷職工及近親屬1年之內,如果不在申請時效內進行工傷的認定或者勞動能力的鑑定,到發生事故處理糾紛的時候就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了。
到醫療機構病案室影印,加蓋印章可作證明。
CT報告單是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工傷職工住院期間的各種檢查報告,包括CT報告,隨其它檢查報告單等資料,由醫療機構保存於病歷中,至少儲存30年。
工傷職工原持有的CT診斷證明丟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到醫療機構影印,加蓋印章可以作為證明。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
國衛醫發〔2013〕31號
第九條 住院病歷應當按照以下順序排序:體溫單、醫囑單、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安全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後訪視記錄、術後病程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
病案應當按照以下順序裝訂儲存: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安全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後訪視記錄、術後病程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體溫單、醫囑單、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複製或者查閱病歷資料的申請,並依規定提供病歷複製或者查閱服務: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指定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形式進行稽核。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和授權委託書;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複製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體溫單、醫囑單、住院志(入院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記錄、手術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病理報告、檢驗報告等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病歷資料。
第二十九條 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的,儲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15年;住院病歷儲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於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