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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懂車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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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寸書齋s
新交規難免有些嚴苛,但是確實是應對酒駕問題的無奈之舉,其中有利有弊。優點是可以防止一些酒後駕駛的司機在發現交警檢查的時候採取臨時停車的偽裝措施,進一步的杜絕酒駕行為。缺點除了可能誤傷沒有駕駛行為的司機,還有可能會造成酒後人員發生生命危險。
現在通訊手段非常發達,很多司機都可以提前知道交警在哪裡檢查酒駕,會選擇繞路或者附近停車進行規避,這讓酒後駕駛的人心存更多的僥倖心理,會助長酒後駕車行為,而且一些司機在睡醒之後,覺得狀態已經恢復,也會嘗試駕車回家,所以新交規才會有這樣的新規定,就是為儘可能的封堵酒駕行為。不過在這樣的規定出臺後,如果酒駕司機停車熄火規避檢查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整個規定的實際價值並沒有那麼大。
一些人酒後確實是不想回家或者有其他理由不能回家,只想在車裡對付一晚,如果被誤傷確實會有委屈,而且在新交規出臺之後,也許一些在車裡偷偷睡覺的人會選擇讓車輛熄火,如果車輛門窗鎖死,就有可能引發危險,即便這種情況機率很低,卻也不能不被考慮。
總體來說,新交規更像是一種嘗試,企圖從酒駕的前一個行為來規避酒駕,但是檢查難度太大,更多的是在心理上向酒駕者施壓,實際操作起來效果並不會特別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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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鯨車評
當時我身邊的人看到這條“2018年的新規”,也是震驚了!其實交規並沒有苛刻到“酒後在車裡休息”算作酒駕。酒駕簡單來說,按時間順序滿足這三個條件,一就是你喝了酒,二就是你發動汽車,三就是挪動汽車。
在很多自媒體文章中看到過這樣的敘述,就是酒後將車倒入車庫,這種嚴格意義上來說也算作是酒駕。但是一些文章裡說的“酒後躺車裡休息也算酒駕”要求是過於嚴苛了,不過如果你是那種在酒後駕駛汽車後將車停在那裡休息,這種被逮到是算酒駕的,被這樣查處肯定是因為交警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他們挪動過汽車。
在別的地區,則強制不允許酒後挪車。在歐盟,一些酒駕慣犯的車上被裝上了一個黑科技:酒精鎖車系統。這是一款車內呼吸測試裝置,假如測出駕駛員撥出氣息的酒精濃度高於限定值的話,就會阻止其發動車輛。不光駕駛員不能喝酒,車上的乘客也不允許飲酒。可以說,從根源上杜絕了酒駕。
還有,很多開車的老司機覺得那我酒後開車是不行咯,我就騎電動車吧!其實醉酒駕駛電動車也是非常有可能被當做酒駕處置的。有一些“電動車”的體積龐大,效能更是可以算作是機車了,這種超標的電動車其實是機動車了。酒後駕駛這種車,會被處以酒駕的處置。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經成為了老生常談了。咱們也可以看到,在這麼嚴格的交通法規之下,咱們的道路交通安全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其實反過來說,如果真的管制有這麼“嚴苛”,何嘗不是一種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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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榕兒和明兒
我覺得這還規定的不夠嚴,罰款效果不一定能達到目的。應該把飲酒後上車的人統統視為酒駕。換句話說,飲酒不上車,上車不飲酒。車與酒在一塊就產生化學反應,二者只相剋不相生。這樣,保證交整大隊人均獎金翻番,國庫迅速增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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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規定也是為了,廣大市民朋友的安全。只要喝了酒,就不要再去駕駛位置。更不要去啟動車子。
其實在以前就有一個新聞。有一個車主因為,喝醉了酒,坐在主駕駛位置而被判罰酒駕的案例。
還有一個新聞,就是有一位大爺,喝了酒之後,推著腳踏車。主動找到交警同志身邊,告訴交警他喝了酒。當時這位大爺,他的心態可能就是說我騎著腳踏車你還能查我酒駕怎麼的?結果就是交警真的把他給查了,於是交警按照規定,也要給他判處了一個酒後駕駛。
喝了酒就不要碰車了。如果沒有代駕情況下。你是可以躺在車內後排座椅上休息。但是一定要記住,不能啟動車子。也不要坐在主駕駛位置。最好找一個沒有喝酒的人陪伴。如果沒有人陪,建議還是到附近的賓館休息一下。
因為酒駕造成的事故太多太多了。這一個規定也是無奈之舉。對這一項規定我是表示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