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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世說性語

    你有沒有也做過傻事,總是不計後果的想對一個人好,恨不得把你全部的真心都掏出來給他,即使他沒那麼喜歡你,也傻傻地為他付出不計後果?

    兩次、三次,你放下所謂的尊嚴,頻繁主動地去找他。一天、兩天、三天,你殷勤地噓寒問暖,關懷備至,生怕他不知道你的深情。

    你總以為,喜歡一個人就是心甘情願對他好,把世界上最好的東西都給他。

    可是,每一次主動換來的只有更深的傷害。

    他覺得你廉價,他根本不在乎,你的一切付出都被當做理所當然。

    那個人不喜歡你,你的熱情就全沒有意義。

    想他,卻一個電話也不能打。想他,卻不能每天在他身邊陪伴。想他,你卻不能打擾他。因為你知道,你們根本就無法在一起。這份思念,這份掛牽,你只能深深地埋藏在內心的深處,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著自己,不可以去觸及。

    你和他的世界有著遙不可及的距離。

    那些曾經的回憶,想起時,你還會痛嗎?

    我寧願愛上一個我不能擁有的人,也不想擁有一個我無法愛上的人。

    如果我不聯絡你,你不聯絡我,是不是總有一天,我們就成了陌生人?

    我想馬上去見你。因為簡訊聽不到聲音,電話看不到表情。如果我奮不顧身放下一切去找你,你會抱抱我嗎?

    主動久了我會累的,在乎久了我會崩潰。當我對你說:你忙吧。其實我多麼希望你回我一句:你更重要,我陪你。

    其實,在愛情裡,只要幸福,主動與否,並不重要。

    只是,不算愛情的愛情,主動的代價顯得太大了。

    ‘我’也只是一個平凡的女孩,也需要人疼,需要人愛。感情關係中,只有一個人在努力,只有一個人主動,再去用心呵護,也是會破裂的。

    我真的累了,倦了,再也不想主動了。

    說一句難聽的話,人真的都愛犯賤,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花再大力氣去追求、去挽留,最後還是會被傷得遍體鱗傷。

    希望大家都放下該放下的,珍惜該珍惜的,人生很多時候都在不斷的選擇,失去了的,終究也不屬於你。

    愛情最終是兩個人一起經營呵護的結晶。

    一廂情願,得不到迴應的感情就放棄吧。我們要懂得尊重自己,把真心留給值得珍惜的人。不愛你的人別糾纏,失去了的人別挽留。愛情裡總要有人先付出,但先付出、投入多的人並不丟人。

    主動並不是讓你變得卑微的原因。

    你可以不接我電話,你可以不回我資訊,你可以忽略我的思念,對我的熱情視而不見,你做什麼都可以。但是你再也不能仗著我對你的喜歡,傷害我了。

    我不會鬧,不會吵,不會哭,我只會默默地離開你,把熱情留給值得去愛的人。

    再見,我再也不會主動來找你了。

  • 2 # 軒軒日記

    因為主動了以後,對方的第一反應會是受到了侵略,被打擾。在感情中,主動也最好不要表現的太明顯,努力展現自己的優點讓ta看到,才是最好的表達方式。

    之前有人說喜歡我,我本來對他也有點好感的,但只是一點,完全沒有上升到愛情的地步,本來覺得歲月靜好,他一挑明,就必須給個答覆,然而看著他的眼睛,我沒有感到心動,只是有些猝不及防的尷尬和卑劣的勝利感。

    後來,再在一起相處時,就感覺對方哪裡都不好,各種毛病,當然,也不會明說,就是心中膈應,好感也消失了,變成了幽怨的氣憤和對對方的不滿。

    或許,人的劣根性就在於此。

    風水輪流轉,你對另一個人的傷害,也總有一個人還給你。我也有喜歡的男生,很戲劇化的是他對我也沒興趣。死心不改,現實一次次打臉,覺得自己卑微低賤,可又捨不得放棄。也許是因為不甘心,也許是因為沉沒成本太高捨不得,又或許是還沒有其他真正喜歡之人。

    我對自己有一個約定的時間,到了那一天他還是沒能喜歡上我,就放手。不論如何 ,都放過自己。時間很久,但也不至於耽誤我的整個人生。其實,感情就是這樣,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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