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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談啟炎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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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靜觀塵世279
傷人者有精神病史,就應該透過司法鑑定,傷人時是否精神正常。如果傷人時段,精神正常,就必須負刑事責任。如果傷人時段,精神不正常,就必須由其監護人家屬負民事責任,同時,養老中心監管不力,也應負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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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展道2
沒有必要說明誰有責任。社會各種個體單位在社會管理的發展中都會發生這樣那樣的問題,這就是社會發展風險,那麼個體單位在積累利潤的同時要承擔風險責任,對嗎?也就是說養老院要承擔這次事故主要責任,也就是承擔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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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倍兒爽8
精神病要有相關部門的鑑定報告,是否是發病期?就是發病期,刑罰可免,民事賠償是少不了的。監護人和該養老機構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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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簾幽夢155603172
管理方有問題。精神病患者不能入住這養老院,因為有專門的專為精神疾病治療修養為主的療養院。精神病患者入住普通養老院,不安全係數太大了。如果非要入住,院方應為他們提供專門場所,嚴格與普通養老院分開。此次事件,如果鑑定打人者在打人時屬於發病時期,則不承擔法律責任。院方要承擔的,此事件的全部責任。包括平時的管理和監管責任。總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打人者傷人時不屬於發病期,同樣要承擔事件的大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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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義良8
山西忻府養老中心,一位老人被有精神病的同室室友毆打後死亡!
這問題養老中心與毆打人家屬有民事賠償責任!
養老中心收養精神病史的人,應該是對精神病史人多觀察!精神病體質強壯的話應該考慮到危險性!應該是加強防範,隔離等
精神病史家屬民事賠償是肯定少不了的,精神病史人在殺人時,要有醫學觀查,權威機構對打死老人時病情認定,是否不清楚時犯罪,這監定是要時間。
精神病人在中國法律上負刑事責任較輕,發病時基本不負刑事責任。
其家屬與監管部門負民事賠償責任!這個是必不可少的
關於精神病患者養老,筆者建議特殊人群應隔離養老,不能和正常人群一起,會有不可遇見的風險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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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澤勝
司法鑑定確認打人者是否是有行為能力的人,如果是,那打人的老人家屬和養老院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否則打人者同樣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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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3940853359704
這是刑事案件。神經病人事發時處於什麼情況?是不是處在發病期,如果不是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並付帶民事賠償。養老院絕對脫離不了關係,老人放在你這裡,你就是監護人,人在你這死去了,神經病人無賠償能力,民事賠償由院方全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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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沙潁河畔
養老中心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承擔賠償死者的債任,一,從管理方面欠差,精神病人不該和沒有體力保護自己的老年人住在一室,二,既使住一起了你就得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巡視,以防病人做出傷人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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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97740798
精神病人殺人也應該判死刑!一個好人的生命不去保護,為什麼要保護一個害人命的病人的生命?簡直就是一群病人研究出來的怪事!
回覆列表
精神病怎麼去敬老院!拒收不合情理!但合同不是寫的清楚!他家人必須承擔後果!即便沒有死刑!但民事訴訟賠償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