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中的光速 真空中的光速是一個重要的物理常量,國際公認值為c=299792458米/秒。17世紀前人們以為光速為無限大,義大利物理學家G.伽利略曾對此提出懷疑,並試圖透過實驗來檢驗,但因過於粗糙而未獲成功。1676年,丹麥天文學家O.C.羅默利用木星衛星的星蝕時間變化證實光是以有限速度傳播的。1727年,英國天文學家J.布拉得雷利用恆星光行差現象估算出光速值為c=303000千米/秒。 1849年,法國物理學家A.H.L.菲佐用旋轉齒輪法首次在地面實驗室中成功地進行了光速測量,最早的結果為c=315000千米/秒。1862年,法國實驗物理學家J.-B.-L.傅科根據D.F.J.阿拉戈的設想用旋轉鏡法測得光速為c=(298000±500)千米/秒。19世紀中葉J.C.麥克斯韋建立了電磁場理論,他根據電磁波動方程曾指出,電磁波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等於靜電單位電量與電磁單位電量的比值,只要在實驗上分別用這兩種單位測量同一電量(或電流),就可算出電磁波的波速。1856年,R.科爾勞施和W.韋伯完成了有關測量,麥克斯韋根據他們的資料計算出電磁波在真空中的波速值為3.1074×105千米/秒,此值與菲佐的結果十分接近,這對人們確認光是電磁波起過很大作用。 1926年,美國物理學家A.A.邁克耳孫改進了傅科的實驗,測得c=(299796±4)千米/秒,他於1929年在真空中重做了此實驗,測得c=299774千米/秒。後來有人用光開關(克爾盒)代替齒輪轉動以改進菲佐的實驗,其精度比旋轉鏡法提高了兩個數量級。1952年,英國實驗物理學家K.D.費羅姆用微波干涉儀法測量光速,得c=(299792.50±0.10)千米/秒。此值於1957年被推薦為國際推薦值使用,直至1973年。 1972年,美國的K.M.埃文森等人直接測量鐳射頻率ν和真空中的波長λ,按公式c=νλ算得c=(299792458±1.2)米/秒。1975年第15屆國際計量大會確認上述光速值作為國際推薦值使用。1983年17屆國際計量大會通過了米的新定義,在這定義中光速c=299792458米/秒為規定值,而長度單位米由這個規定值定義。既然真空中的光速已成為定義值,以後就不需對光速進行任何測量了。什麼叫做光年呢?光年是天文學上表示距離的單位,表示光一年所走的路程的長短。光的速度是每秒鐘三十萬公里,一天能走二百五十九億二千萬公里,這長度的三百六十五倍,就是一光年。這種用時間來表示距離的方法,在日常生活中也日常用到。譬如從成都到重慶有四百五十公里,每天能步行六十公里,因此我們說從成都到重慶大有七天半的路程。 太Sunny從太陽射到地球上才八分十八秒鐘。而織女星的光射到地球上要二十七年。這樣一比較,我們就會驚異得叫起來:“真了不得!有這麼遠!”可是天文學家一定要笑我們少見多怪。他們會告訴我們,距離太陽幾萬光年的星不計其數,而十光年以內的星卻只有十五顆。幾年前,天文學家看到一顆星爆裂了,計算下來,知道這顆星爆烈的時候在一千三百年前,這就是說,這顆星距離地球一千三百光年。 光年是天文上用來表示「距離」的單位。就是以光的速度走一年的時間所得到的距離.在天文上,不用公里來表示距離,主要是因為在宇宙中,天體和天體之間的距離都太遙遠了。光是從地球到月球,就大約有 380000(三十八萬)公里;如果是地球到太陽,那就更多達 149600000(一億四千九百六十萬)公里。所以,我們必須有更大的單位來計算天文上的距離。 宇宙中,光的行進速度是最快的,以每秒3 x 105 km進行,相當於在短短的一秒鐘內,光就繞了地球七圈半(環繞地球一圈約為4萬公里)。如果以一般我們常用的"公里"來表示天體的距離,得到的數都會非常得大。例如:月亮距地球約3.8 x 105公里,太陽距地球約1.5 x 108公里,太陽系中最遠的冥王星距地球約6 x 109公里。天文上常用光年(即光走一年的距離約=904605 x 1012公里)來表示天體的距離,例如:離太陽系最近的一顆恆星距離約有4.3光年,最近的一個銀河系仙女座距離約有200萬光年。
真空中的光速 真空中的光速是一個重要的物理常量,國際公認值為c=299792458米/秒。17世紀前人們以為光速為無限大,義大利物理學家G.伽利略曾對此提出懷疑,並試圖透過實驗來檢驗,但因過於粗糙而未獲成功。1676年,丹麥天文學家O.C.羅默利用木星衛星的星蝕時間變化證實光是以有限速度傳播的。1727年,英國天文學家J.布拉得雷利用恆星光行差現象估算出光速值為c=303000千米/秒。 1849年,法國物理學家A.H.L.菲佐用旋轉齒輪法首次在地面實驗室中成功地進行了光速測量,最早的結果為c=315000千米/秒。1862年,法國實驗物理學家J.-B.-L.傅科根據D.F.J.阿拉戈的設想用旋轉鏡法測得光速為c=(298000±500)千米/秒。19世紀中葉J.C.麥克斯韋建立了電磁場理論,他根據電磁波動方程曾指出,電磁波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等於靜電單位電量與電磁單位電量的比值,只要在實驗上分別用這兩種單位測量同一電量(或電流),就可算出電磁波的波速。1856年,R.科爾勞施和W.韋伯完成了有關測量,麥克斯韋根據他們的資料計算出電磁波在真空中的波速值為3.1074×105千米/秒,此值與菲佐的結果十分接近,這對人們確認光是電磁波起過很大作用。 1926年,美國物理學家A.A.邁克耳孫改進了傅科的實驗,測得c=(299796±4)千米/秒,他於1929年在真空中重做了此實驗,測得c=299774千米/秒。後來有人用光開關(克爾盒)代替齒輪轉動以改進菲佐的實驗,其精度比旋轉鏡法提高了兩個數量級。1952年,英國實驗物理學家K.D.費羅姆用微波干涉儀法測量光速,得c=(299792.50±0.10)千米/秒。此值於1957年被推薦為國際推薦值使用,直至1973年。 1972年,美國的K.M.埃文森等人直接測量鐳射頻率ν和真空中的波長λ,按公式c=νλ算得c=(299792458±1.2)米/秒。1975年第15屆國際計量大會確認上述光速值作為國際推薦值使用。1983年17屆國際計量大會通過了米的新定義,在這定義中光速c=299792458米/秒為規定值,而長度單位米由這個規定值定義。既然真空中的光速已成為定義值,以後就不需對光速進行任何測量了。什麼叫做光年呢?光年是天文學上表示距離的單位,表示光一年所走的路程的長短。光的速度是每秒鐘三十萬公里,一天能走二百五十九億二千萬公里,這長度的三百六十五倍,就是一光年。這種用時間來表示距離的方法,在日常生活中也日常用到。譬如從成都到重慶有四百五十公里,每天能步行六十公里,因此我們說從成都到重慶大有七天半的路程。 太Sunny從太陽射到地球上才八分十八秒鐘。而織女星的光射到地球上要二十七年。這樣一比較,我們就會驚異得叫起來:“真了不得!有這麼遠!”可是天文學家一定要笑我們少見多怪。他們會告訴我們,距離太陽幾萬光年的星不計其數,而十光年以內的星卻只有十五顆。幾年前,天文學家看到一顆星爆裂了,計算下來,知道這顆星爆烈的時候在一千三百年前,這就是說,這顆星距離地球一千三百光年。 光年是天文上用來表示「距離」的單位。就是以光的速度走一年的時間所得到的距離.在天文上,不用公里來表示距離,主要是因為在宇宙中,天體和天體之間的距離都太遙遠了。光是從地球到月球,就大約有 380000(三十八萬)公里;如果是地球到太陽,那就更多達 149600000(一億四千九百六十萬)公里。所以,我們必須有更大的單位來計算天文上的距離。 宇宙中,光的行進速度是最快的,以每秒3 x 105 km進行,相當於在短短的一秒鐘內,光就繞了地球七圈半(環繞地球一圈約為4萬公里)。如果以一般我們常用的"公里"來表示天體的距離,得到的數都會非常得大。例如:月亮距地球約3.8 x 105公里,太陽距地球約1.5 x 108公里,太陽系中最遠的冥王星距地球約6 x 109公里。天文上常用光年(即光走一年的距離約=904605 x 1012公里)來表示天體的距離,例如:離太陽系最近的一顆恆星距離約有4.3光年,最近的一個銀河系仙女座距離約有200萬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