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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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執業三十二年法鬥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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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鑫正法律
已過取保最佳時間,基本可以斷定批捕,有條件還是先會見,瞭解一下事實經過,傳遞一下家人關注的資訊,閱卷後再進行會見核實具體案情。
及時與被安排實施法律援助的律師進行溝通,讓律師盡力而為的幫助跟進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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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馬行空aidlke
你好,既然你老公已經在看守所羈押了38天檢察機關還沒有批准逮捕,你現在就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將你老公變更強制措施了,可以辦理取保候審,讓你老公先出來,超期羈押可能是因為疫情影響的,但是無論疫情多嚴重,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為疫情就違反法律規定的,你老公目前已經屬於超期羈押了、公安已經違反了法律規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期間不能超過37天,也就是說在37天以內要麼批准逮捕,要麼立刻放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絕不能夠超期羈押的,超一天都不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你立即到公安機關找辦案人員或者他們的主管領導申請變更你老公的強制措施,這個時候是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辦理取保候審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應該是閱卷後會見好些
一、閱卷後,對案件情況有了比較清晰的瞭解,會見時有針對性。
二、閱卷後會見,可以少走彎路。
三、閱卷後會見,可以給出明確的方向。
四、閱卷後會見,可以給出開庭的應對策略。
當然,為了安慰、穩定情緒,溝通一些問題,閱卷前會見也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