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評定標準
(1)成績評定方法
畢業論文的成績評定採取指導教師稽核評分與答辯委員會組織答辯評分相結合的辦法。答辯由各系(部)組織。根據答辯結果,判定畢業論文是否透過並給出成績與評語。
(2)計分方法
畢業論文實行優、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級制計分法。成績的評定必須公正客觀。各專業畢業論文的成績應按人數比例,呈正態分佈。
(3)評分標準
畢業論文的成績評定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1)選題是否符合相關專業畢業論文的選題標準。(2)是否按期圓滿完成任務書中規定的專案。(3)能否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的知識和能力,基本概念與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如何。(4)立論是否正確,結論是否合理。(5)實驗是否正確、嚴謹,計算、分析能力是否符合專業要求,理論依據及資料處理方法和結果是否正確。(6)獨立工作能力、科學態度和工作作風如何。(7)畢業論文有無創新或獨到之處。(8)文字材料是否條理清楚、通順,論述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科學技術用語的規範要求,符號統一,編號齊全,書寫工整。相關圖紙完備、整潔、正確。(9)答辯時的思路是否清晰,論點是否正確,回答問題的基本概念是否清楚,對主要問題回答的正確情況和深入程度。(10)運用外文閱讀、翻譯規定的本專業的外文資料的能力;應用外語獨立檢索國外有關資料的能力;畢業論文中外文使用情況。(11)畢業論文字數原則上理科不得少於8000字,文科不得少於12000字。
以上各項成績均良好的畢業論文可評定為“優”。有3項以上良好,且沒有錯誤的畢業論文,可評為“良”。各項成績合格,但沒有什麼錯誤的畢業論文可評定為“中”。主要內容有欠缺和不足,論述有個別錯誤或表達不甚清楚,其它方面有小的缺陷的畢業論文可評定為“及格”。各項較差,選題偏離本專業方向,任務書規定的專案未能按期完成,出現不應有的原則性錯誤的畢業論文應評定為不合格。
成績評定標準
(1)成績評定方法
畢業論文的成績評定採取指導教師稽核評分與答辯委員會組織答辯評分相結合的辦法。答辯由各系(部)組織。根據答辯結果,判定畢業論文是否透過並給出成績與評語。
(2)計分方法
畢業論文實行優、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級制計分法。成績的評定必須公正客觀。各專業畢業論文的成績應按人數比例,呈正態分佈。
(3)評分標準
畢業論文的成績評定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1)選題是否符合相關專業畢業論文的選題標準。(2)是否按期圓滿完成任務書中規定的專案。(3)能否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的知識和能力,基本概念與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如何。(4)立論是否正確,結論是否合理。(5)實驗是否正確、嚴謹,計算、分析能力是否符合專業要求,理論依據及資料處理方法和結果是否正確。(6)獨立工作能力、科學態度和工作作風如何。(7)畢業論文有無創新或獨到之處。(8)文字材料是否條理清楚、通順,論述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科學技術用語的規範要求,符號統一,編號齊全,書寫工整。相關圖紙完備、整潔、正確。(9)答辯時的思路是否清晰,論點是否正確,回答問題的基本概念是否清楚,對主要問題回答的正確情況和深入程度。(10)運用外文閱讀、翻譯規定的本專業的外文資料的能力;應用外語獨立檢索國外有關資料的能力;畢業論文中外文使用情況。(11)畢業論文字數原則上理科不得少於8000字,文科不得少於12000字。
以上各項成績均良好的畢業論文可評定為“優”。有3項以上良好,且沒有錯誤的畢業論文,可評為“良”。各項成績合格,但沒有什麼錯誤的畢業論文可評定為“中”。主要內容有欠缺和不足,論述有個別錯誤或表達不甚清楚,其它方面有小的缺陷的畢業論文可評定為“及格”。各項較差,選題偏離本專業方向,任務書規定的專案未能按期完成,出現不應有的原則性錯誤的畢業論文應評定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