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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676633753302

    個人建議不要帶刀,特別是小刀,因為沒用,而且會因此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任何時候發生衝突,應當以息事寧人為主要目的。如果對方沒有這個意思,顯然是來找茬的。對於找茬的,如果是打架,那麼打架空手鬥毆就好,一看打不過,請撒腿就跑。如果是約架,打群架。雙方應當預設赤手空拳,任何攜帶鋼管砍刀器具的群架不屬於打架範疇,那個是搏命。一般情況下雙方都願意用拳腳解決問題,那是最好的,如果這個時候你掏出刀子,這就意味著窮圖匕現,生命開始擺上賭桌,要麼你的對手玩不起,它退走,要麼他玩得起,那就是上賭桌開始賭命。在這種情況下,生死就看雙方的技術了。還是不要找麻煩的好

  • 2 # lanfengz1

      你好,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私自鬥毆會引起身體傷害,是法律禁止的。但是人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身體對抗,需要保護自己的時候。我覺得掌握以下幾點還是有必要的:

      一、首先,應因避免衝突為原則。不管自己是否有理,不管衝突形式對自己是否有利,即使我強對方弱,也要盡力避免暴力衝突的發生。因為一旦發生暴力衝突,隨著衝突的升級,其結果都是難以預料,難以掌控的。雙方互相傷害身體,都具備危害健康和生命的可能性,同時也會面臨法律的制裁。所以說,只要衝突,雙方都會在經濟、自由和健康,甚至是生命上蒙受損失。

      二、一旦衝突發生,要能控制衝突的升級。即不能將衝突升級到失控的境地。

      一般來說雙方衝突的規律是:言語衝突,繼續升級則互有肢體上的推搡,繼而擊打對方,再升級則會用武器傷害對方。

      所以建議對於衝突,應保持克制,避免肢體衝突;或者發生肢體衝突時,避免升級發生鬥毆,以免局面失控帶來傷害。任何時候,即使控制住自己情緒,推出衝突,都是明智之選。

      三、如果對方情緒失控,已經變得極具攻擊性,以傷害我身體方為目的,而我方無法安全脫離的前提下,我方應正確應對,正當防衛。這時,仍要以終止衝突為目的,即以有效手段,制止對方的傷害,可以透過有限的攻擊和防禦手段,令對方暫時失去運動能力。比如看準時機,堅決擊打對方的下巴等要害,令他喪失攻擊能力。

      四、不到對方真正威脅自己生命安全的境地,不要使用器械武器傷害對方。因為,這種傷害往往是終生的,致殘性的。

      說了這麼多,打架中要想保護自己,最明智的方法就是離開爭鬥環境。而不是依賴武器防身,因為武器掌握在手裡,不傷人則傷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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