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rtrrg22094

    比如說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與乙私自達成協議將船賣給乙,且沒有登記過戶,後來乙開著甲賣給他的船把丙的漁船撞了。此時丙向甲索賠時,甲不可以以船隻已經過戶給乙為理由,拒絕賠償丙。因為船隻沒有過戶,不得以出賣的理由對抗第三人丙的索賠。從理論層次上講,甲乙間的買賣合同是在甲乙間內部有效,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但因沒有按要求進行登記,這種轉讓行為對第三方是沒有效果的。相反,如果上述甲乙買賣後辦理了過戶手續,甲就可以拒絕丙的賠償要求,並只能向乙索賠。很多要求產權登記的財產過戶為登記的,都不得對抗第三人,如房屋、車輛、船舶等

  • 2 # 使用者4513273315216

      合同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人稱為第三人,不能對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對第三人不生效力,善意第三人中的善意,在民法中指的是不知情,該第三人不知道法律關係雙方的真實情況即是善意的第三人。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對不知情的第三人不發生效力。   舉個例子:設甲欠乙10萬元,以自己所有的一輛汽車為乙設立抵押,但沒有辦理登記。抵押期間,甲未經乙的同意,以9萬元的價格擅自將汽車賣於不知該汽車已設有抵押權事實的丙,並貨款兩萬,乙幾天後知曉此事訴至法院,稱自己不同意甲出賣該汽車,主張甲與丙的買賣無效。   法院對於乙的請求不予支援,因為乙的抵押權由於沒有辦理登記,所以不得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丙。   此案中,丙就是第三人,並且是善意第三人。如果丙在買甲的汽車時知道該汽車設有抵押權併購買,那麼他主觀上就屬於惡意,而此時法院就會支援乙的請求,保護乙的抵押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春風已度三千里,無奈嫦娥把月娶,濤聲依舊春夢醒,下句怎麼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