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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親子育兒堂

    我覺得“扶貧式婚姻”就是雙方家庭條件、地位相差非常懸殊,在男方算是低娶,女方算是低嫁。之後經濟條件好的一方在婚姻關係中無條件貼補對方和對方的家庭,好像在搞扶貧似的。

    現在這個詞挺火的,但是仔細想想還是讓人覺得不太舒服。感覺這樣的婚姻違背了原本的情感真諦,締結的基礎全在利益關係。其中一方從一開始就動機不純,婚姻後面的走向往往很難如意。

    我認識的一個非常優秀的男孩,工作能力一流,就是為人過於單純,他遇到了一個除了顏值不錯,各方面條件都很一般的女孩,在女孩瘋狂的追求下,男孩毫無招架之力,很快就開始和女孩談婚論嫁。

    這時候女孩家庭開始“獅子大張口”了,向男孩家索要高昂的彩禮,美其名曰是養育女兒的回報,其實是想用這筆錢給自己的兒子買新房取媳婦。我們都勸男孩不要同意這種不合理的要求,可是他當時已經徹底昏了頭,女孩提什麼要求他都答應。

    於是兩人順利地結婚了,婚後他幾乎成了女孩孃家的“提款機”,有事沒事都是找女婿、找姐夫要錢。等到女孩的弟弟結婚生下孩子後更離譜了,弟弟、弟媳直接帶著孩子住到他家了,說農村教育條件不好,要到城裡來讓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

    我們現在都不去這個男孩家玩了,沒法去,人太多,地方太小、太亂,90多平方米的房子住了四個大人,兩個孩子,有時候老岳父老岳母還要過來看看,吃住用全是男孩在承擔……

    男孩到這時候才有點醒悟,跟我說受不了這種“扶貧”婚姻,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是個盡頭,作為朋友也沒有辦法給他太好的建議,總不能沒事就建議離婚拆散人家家庭吧。

    所以說婚前一定要學會帶眼識人,不要頭腦一熱就衝進去了,因為結婚不僅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我上面舉的是男方扶貧式婚姻的例子,女孩談戀愛的時候同樣需要擦亮眼睛多想一想,不要帶著一顆真心去了,卻要無條件回饋對方的家庭,用自己的犧牲成全人家的一大家人,那可真是太不值當了。

  • 2 # 九農DX

    先來說說什麼是“扶貧式婚姻”?

    所謂“扶貧式婚姻”,是在近些年才有的概念,特別是在結婚需要房子的現在,指的是男女雙方的任何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購買的房子、車子,結婚後付了首付的一方繼續還貸款,那麼這個房子或者車子就屬於個人私有財產。即使婚後一方負責還貸款、另一方負責家庭日常開支,在雙方由於各種原因離婚之後,房子、車子是私人財產,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而這對於日常生活中擔負家庭日常支出的一方很不公平,將這樣的婚姻就稱之為“扶貧式婚姻”。

    說一下自己的看法:不支援不反對。

    對於婚姻的問題,我們有一句老話——“門當戶對”,而所謂的門當戶對就是指只有條件相當、價值觀相同的兩個人在一起,結婚、生子、過日子,才不至於因為外界的原因,特別是經濟原因而導致兩個人產生物質上的矛盾。而我們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不幸的婚姻,都是因為門不當戶不對,兩個人或經濟條件、或價值觀相差太大,一方完全是幫著另一方,在這樣的婚姻之下,長久以來很難有一個幸福的結局。

    不反對。“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佛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那麼茫茫人海,兩個人從相遇到相識、再到相知、到最終的相守,需要積多少的善和德,受多少的苦和難,經歷多少的風吹雨打,才能走到一起。夫妻生活一輩子,本來就應該互幫互助、相濡以沫。

    不支援。婚姻不是“過家家”,有句話說的好——“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則是兩個家庭的事”,結婚之前,兩個人可以花前月下、你儂我儂,而結婚後,則需要面對的是茶米油鹽醬醋茶等物質性的東西。而現在的社會是一個法制越來越健全的時代,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來開展。所以不支援“扶貧式婚姻”。

    您對於“扶貧式婚姻”是怎樣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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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在路上偶然遇到了向華強,你想對他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