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古蹟”,指受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所保護的歷史文物及建築。截至2008年7月11日,共公佈法定古蹟85項,其中港島區28項、九龍區9項、新界區42項、離島區8項。
我去香港的次數不多,不過卻有意無意的看了不少法定古蹟,印象最深的不是大家所熟知的各種近代建築如政府大樓、教堂、祠廟、燈塔、城寨等等,而是中環皇后大道中以南的一條不起眼的小街道,這條街道的盡頭是石階,兩側立著四支路燈,這項古蹟就叫做“都爹利街石階及煤氣路燈”。
石階的建成年代是1875年至1889年間,四支煤氣燈的安裝年份已經失考,不過最早的紀錄是1922年。煤氣燈於1948年2月29日重開,在其後的二十年間,全港其他煤氣街燈都已被電燈所取代,只有這四支倖存。香港政府曾希望把燈柱送往香港歷史博物館,不過最後還是決定原地儲存,由煤氣公司供應煤氣及負責維修。
一條不起眼的小街道,體現的是香港人對城市記憶的珍重,而這些與國際化大都市並不相悖。相比之下,某些大拆大建的內地城市,是否應該稍作反省,為後人留下些什麼呢?現實的情況是,儘管大型的歷史建築越來越重視了,但是諸如石階、路燈、古井這些同樣沉澱了城市記憶的細微之處,卻更容易消失在推土機下。這便是為什麼,留給我最深印象的香港古蹟是石階與路燈。
“法定古蹟”,指受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所保護的歷史文物及建築。截至2008年7月11日,共公佈法定古蹟85項,其中港島區28項、九龍區9項、新界區42項、離島區8項。
我去香港的次數不多,不過卻有意無意的看了不少法定古蹟,印象最深的不是大家所熟知的各種近代建築如政府大樓、教堂、祠廟、燈塔、城寨等等,而是中環皇后大道中以南的一條不起眼的小街道,這條街道的盡頭是石階,兩側立著四支路燈,這項古蹟就叫做“都爹利街石階及煤氣路燈”。
石階的建成年代是1875年至1889年間,四支煤氣燈的安裝年份已經失考,不過最早的紀錄是1922年。煤氣燈於1948年2月29日重開,在其後的二十年間,全港其他煤氣街燈都已被電燈所取代,只有這四支倖存。香港政府曾希望把燈柱送往香港歷史博物館,不過最後還是決定原地儲存,由煤氣公司供應煤氣及負責維修。
一條不起眼的小街道,體現的是香港人對城市記憶的珍重,而這些與國際化大都市並不相悖。相比之下,某些大拆大建的內地城市,是否應該稍作反省,為後人留下些什麼呢?現實的情況是,儘管大型的歷史建築越來越重視了,但是諸如石階、路燈、古井這些同樣沉澱了城市記憶的細微之處,卻更容易消失在推土機下。這便是為什麼,留給我最深印象的香港古蹟是石階與路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