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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禾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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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綠城銳士
好問題。我看比賽的時候也是這個想法。但是對手不會給你耗完時間的機會,他們會採用犯規戰術。但是科爾牛逼之處在於敢賭,賭出一個對手的失誤,留給自己約九秒的絕殺時間。最後時刻猛龍格林差點成為罪人,還是沉不住氣,那個時候寧可被犯規也不該冒險傳球的,得虧庫裡絕殺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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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禾體育
猛龍也想這麼做,但是勇士不允許啊,這場比賽不是G3那場大比分領先。如果猛龍這邊一人持球消耗時間,勇士肯定會兩人過來包夾,那丟球就是大機率事件。說實話,最後的關鍵時刻,每一個失誤都是致命的!所以分差不大的情況下,持球消耗時間不是最好的選擇!
當時的情況是,庫裡兩罰全中後,把比分追成110:111,時間是18.5秒,猛龍後場球權,洛瑞發球,勇士全場緊逼,洛瑞果斷叫了暫停。納斯一番戰術佈置後,比賽回來,猛龍半場邊線發球,倫納德在後場把球拿到,持球過半場,傳給格林,面對逼搶,再傳,西亞卡姆沒能接到,而且碰出界,球權還給勇士,時間還勝9.6秒。
那麼在這個過程中,猛龍有2次機會可以選擇不傳球耗完最後的18.5秒,第一次,後場發球,讓伊巴卡(中線附近)接球消耗時間,第二次倫納德半場持球球耗完時間。但是猛龍沒有選擇這樣的戰術,原因很簡單,是因為沒有把握,畢竟只領先1分,在他們看來,球運轉起來,不僅相對安全一些,還能創造出進攻的機會!
當然,對於格林的那個失誤,假設他不選擇傳球,而是選擇持球消耗時間,等犯規,那麼行不行?在我看來,格林在執行教練佈置的戰術,電光火石間,腦子裡只有傳球,沒有別的想法,退一步講,如果選擇持球,面對逼搶,格林很難保證不出現失誤,而勇士這邊的戰術還是先防,伺機搶斷,不到最後不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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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聽冬說球
謝邀!如果主隊最後24秒內落後一分,球隊一般會透過防守緊逼,逼迫對手失誤,為自己創造球權,最終才能有可能迎來一線生機。當然,也有人說,直接犯規豈不是更快,且獲得的時間更久方便佈置戰術。但假如對手透過犯規罰球領先3分,那就得逼迫你最後一攻投三分,那進球的機率和投2分比,就差很多了,而且可選擇的戰術就會變得更少。一旦領先的一方掐死你的箭頭三分投手,那結果可想而知。綜上,領先的一方在最後24秒內肯定無法耗完時間,要麼失誤要麼站上罰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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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綠城銳士
好問題。我看比賽的時候也是這個想法。但是對手不會給你耗完時間的機會,他們會採用犯規戰術。但是科爾牛逼之處在於敢賭,賭出一個對手的失誤,留給自己約九秒的絕殺時間。最後時刻猛龍格林差點成為罪人,還是沉不住氣,那個時候寧可被犯規也不該冒險傳球的,得虧庫裡絕殺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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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聽冬說球
謝邀!如果主隊最後24秒內落後一分,球隊一般會透過防守緊逼,逼迫對手失誤,為自己創造球權,最終才能有可能迎來一線生機。當然,也有人說,直接犯規豈不是更快,且獲得的時間更久方便佈置戰術。但假如對手透過犯規罰球領先3分,那就得逼迫你最後一攻投三分,那進球的機率和投2分比,就差很多了,而且可選擇的戰術就會變得更少。一旦領先的一方掐死你的箭頭三分投手,那結果可想而知。綜上,領先的一方在最後24秒內肯定無法耗完時間,要麼失誤要麼站上罰球線。
最後時刻剩18.5秒的時候,猛龍以111:110一分的優勢領先於勇士,而且手握球權!猛龍隊完全可以發完球之後直接把球抱住等著時間耗完,逼迫對手犯規,然後獲得2次罰球機會,為什麼他們要選擇傳球,特別是丹尼格林的那一個傳球風險極高,最終導致球出界,留給勇士9.6秒的絕殺時間!如果庫裡最後一投投進絕殺,會不會又有人說這是一場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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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龍也想這麼做,但是勇士不允許啊,這場比賽不是G3那場大比分領先。如果猛龍這邊一人持球消耗時間,勇士肯定會兩人過來包夾,那丟球就是大機率事件。說實話,最後的關鍵時刻,每一個失誤都是致命的!所以分差不大的情況下,持球消耗時間不是最好的選擇!
當時的情況是,庫裡兩罰全中後,把比分追成110:111,時間是18.5秒,猛龍後場球權,洛瑞發球,勇士全場緊逼,洛瑞果斷叫了暫停。納斯一番戰術佈置後,比賽回來,猛龍半場邊線發球,倫納德在後場把球拿到,持球過半場,傳給格林,面對逼搶,再傳,西亞卡姆沒能接到,而且碰出界,球權還給勇士,時間還勝9.6秒。
那麼在這個過程中,猛龍有2次機會可以選擇不傳球耗完最後的18.5秒,第一次,後場發球,讓伊巴卡(中線附近)接球消耗時間,第二次倫納德半場持球球耗完時間。但是猛龍沒有選擇這樣的戰術,原因很簡單,是因為沒有把握,畢竟只領先1分,在他們看來,球運轉起來,不僅相對安全一些,還能創造出進攻的機會!
當然,對於格林的那個失誤,假設他不選擇傳球,而是選擇持球消耗時間,等犯規,那麼行不行?在我看來,格林在執行教練佈置的戰術,電光火石間,腦子裡只有傳球,沒有別的想法,退一步講,如果選擇持球,面對逼搶,格林很難保證不出現失誤,而勇士這邊的戰術還是先防,伺機搶斷,不到最後不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