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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妍的生活日記

    首先你為什麼要揹著男人生孩子?是人家有家庭?還是人家不願意娶你?不管是哪種原因,對於孩子來說都是一種缺失。一出生就沒有父親。

    如果你很愛這個男人,那生下孩子就自己負責。你只是想留下你們愛的見證。

    如果你是想用孩子要挾男人,那這是一種很愚蠢的做法。男人會恨你,更不會愛你所生的孩子。所以對於孩子來說是最大的傷害。孩子不能作為籌碼。

    所以如果你還沒生,那建議你還是去打掉吧。為了自己也為了孩子的未來。

    如果生下來了,沒錢養,你可以起訴男方,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

  • 2 # 使用者中國盾牌

    其實你是在做賊,還叫男人來負責。

    天下只有你害羞,把臉放在褲襠頭。

    你跟外人有一腿,膽大妄為你出軌。

    也許男人有點憨,不然兩耳把你扇。

  • 3 # 公民健康為重

    如果揹著一個情人男生下孩子,而且孩子爸不同意留孩子命生下來,這個女的可以要男人負責供養費嗎?無論誰要生誰不同意生,首先告訴那個男的,你有責任。因為按天理來說,男的種下了種子,在女的身體內種子紮根發芽。男的是自願撒種,種子進到卵子裡,不可能連卵子一起打死,所以形成了生命的胚胎時,男人無權一方面進行消滅這個陰陽結合的天物。所以母親不忍心殺死胎兒。孩子有生的權利!再論男人的權利義務,男人如果不想生孩子,應該在進行交配時,先戴避孕套,套內裝殺精液,給女性皮下植柱栓,服避孕藥,用藥管沖洗,或男性結紮輸精管等。男人以自願進行性交時,就已有責任心的承擔,設定確認,受孕,認責供養的承擔身責。如果男人不徵求女方的墮胎願意不願意手術,男方手續未妥,就進行交配,出事撇離不管,屬於違揹人道人性,違反合同法。應該給於懲罰,補償負責處理。造成女方身體受傷,甚至因打胎而大出血,子宮疾病終身不孕症,製造活胎人命死亡,置之度外的男人比野貓打種還下賤失人性。天理不容。因玩女人、玩性福造成懷孕,是男女失算,各負責任,但是女人要保留生命不願殺人,男人可以勸說,但是不可以說不生就行,說不生是卸責,是害人命。男人沒有跟女人調解談判成功,責任一定未解除。就算女人願意墮胎傷殺孩子,這時醫療手術費,補養血和基體,營養休息陪伴,補償一大筆費用,都應由有人性的男人支付。因為女人承受肉痛,精神痛苦,傷殺孩子生命死亡的終身負疚。引產期間失去勞動力,需要供養,生活照顧,陪診支付手術費營養補助費。

    女人堅決生下孩子,男人有責任供養,一次性或分年份供養孩子到十八歲,最低生活費每年六千元。女人攜帶供養孩子到讀完大學二十二歲,孩子有權要求父母負擔到成年十八週歲。如果男人怕擔責,請不要玩女人的肚子。

    為什麼女人不願意隨便墮胎。墮胎對母體有大傷害,會引起痛苦傷身,引產開宮器將陰道口擴大十公分,是非自然擴宮,引產造成大出血時,會考慮不孕後果。引產之後刮離坯胎膜,子宮內膜同時被刮薄,多次刮宮會引起子宮內膜移位劇烈腹痛,大出血。再次懷孕坯胎有可能難以著床,成活率問題:自然流產…。引產刮宮:劇痛!是電鑽放在肚子裡的宮內鑽動,傷殺打爛自己活生生的骨肉成塊肉、血水流盡而胎死。母性絕對比父性痛切肝腸,一邊打胎一邊負罪孽感,活生命,親骨肉在腹中遭到殘害,被打爛…,就算不小心胎死腹中,要引產刮宮;骨肉分離那一刻的傷心精神崩潰,母親最悲痛。產後腰疼,發冷發抖,暈眩虛弱,全身無力,腹中整月流鮮血無量可算,身心傷得很慘。事後的痛苦回憶,不捨不忍狠心的煎熬,男人無動於衷!輕易被男人破處傷害的女人,為什麼不看清楚,提起褲子不認人、洩慾之後羞辱女人賤格的男人。這問答題裡的男主,提出毀掉骨肉的狠毒,不要不養的冷背後,還願意跟這種男畜玩交配的,請自食苦果。遠離渣滓守身如玉,不要相信男人的血舌。

  • 4 # 廣州文案策劃

    題主的意思是,自己與這個男人沒有登記結婚,也不是正常情形下的男女朋友戀人。現在,自己懷了男人的孩子,想在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生下這個孩子,或者在男人不同意的情形下生下孩子。

    孩子是女人身上的一塊肉。想不想生,女人自己做主。生下孩子後,孩子的父母都有撫養其長大成人的法定義務。這個是法律強制性規定,任何人不得違反。否則,要受法律制裁。

    基於此,題主若是生下這個孩子,他(她)的父親就一定要承擔起撫養孩子的義務。如果對方拒不承擔,題主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支付撫養費的民事訴訟並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前提是你得證明孩子是他和你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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