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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水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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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冷胡楊林
拒不繳納物業費的傢伙你在法律之劍下心虛了?要下軟蛋了?自知理虧了?
你想要調理就看原告願不願意了,你只有先道歉,再把該交的錢和滯納金一起當著法官的面交清,取得原告諒解。否則,就要開庭審判。如果法官有興趣就把庭審現場設在小區,讓業主們都看著法官怎樣用法律之劍打你的醜陋嘴臉,把你的“光輝”事蹟在小區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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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子151
本人是義工,曾受邀參加本區法院關於“物業糾紛研討會”,總的來說物業糾紛大多數是由於物業服務瑕疵引起的。零八年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進行了修改,把“物業管理”改為“物業服務”,定性了業主與物業之間的關係,那麼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物業不能按合同服務,業主有權利用拖欠物業費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是符合法律的。法院一般也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部分減免的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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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現實版毒舌
當然可以開庭前調解的了,前提是被告方有意願,將託欠的物業費全款補交,如果被告方想在調解過程中,與物業一方提出過分的條件,物業一方會選擇依法判決,物業管理公司,將你告上法庭他就不會慣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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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呼倫湖胖
拖欠物業服務費被物業公司起訴到法院,首先物業公司要舉證相關證據材料,證明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時間金額,一般來說在開庭法院要徵求雙方是否調解?如果不調節法院開庭最後在判決的時候,也要雙方調解能不能調節主要取決於物業公司態度。拖欠物業服務費只能追交1年其它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業主拖欠其它年份物業服務費,除非有業主簽名認可方可以全部追交。比如:物業服務費的帳目或物業公司下達追交的律師函,業主在書面上簽名說明業主認可全部費用全部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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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葉飛舟13
物業和業主的合同,是在業主買房時捆綁,是強買強賣,我買的房子我作主,需要什麼樣的物業,選擇什麼樣的物業,現在物業動不動拿合約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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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切為了祖國
你這傢伙為什麼要拒交物業費?有理由及法律依據嗎?如果有,大聲說出來,你物業公司違法了,我拒交物業費。如果你無理說明你這傢伙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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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675395
為什麼要庭前和解,積極準備應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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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6196132437247
我住的小區物業是開發商的,管理服務十分差收費帳目從來沒有公開過,抄又抄不了帳目又公開不了,問大家怎麼辦。水電費及電梯費大貴了誰能解決這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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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走不盡天涯路2019
為省一點物業費,上法庭打官司,真夠出息的哦!買房就沒準備要物業服務,這跟買車從沒想過給車加油一樣哦!有打官司的工夫,早就把物業費掙夠了,沒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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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真誠夢想家Xf
你知道現在何必當初拒交呢?自己跟自己過不去就應該起訴你們這些不自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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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提倡民事訴訟庭前調解,所以當然可以。但調解的前提雙方要自願同意調解。一方不同意調解,就只能是法庭上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