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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志勇L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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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誠地看著你
按照西方學界的說法,個人認為,古羅馬的共和制度與今天的美國共和制度有很多相同之處。
第一,階層管理。羅馬人分為貴族、平民、奴隸三級,貴族和平民才是國家的主人,而平民只有選舉權沒有被選舉權。美國也分為資本家、美國白人和其他膚色,其中,美國白人和其他膚色的區別待遇雖然已經移出了法律明文,但是仍存在於很多白人的意識中,至於被選舉,你要不是資本家或資本家的代理,你連競選宣傳都做不到,因為你沒錢拉票。這個制度在當時也是比較先進的,但這個“民主”和我們今天的“民主”意義完全不同,它仍舊是統治階級(貴族)拉攏一批(平民)打壓另一批(奴隸)的套路。
第二,疆域自治。羅馬採用的區域自治由多個自治省共同構成羅馬,與美國五十幾個州類似。
第三,就是盛傳的所謂“民主共和”的元老院制度,類似於美國國會。
以上制度在當時是很先進的管理制度,能有效地緩解第一階級和第二階級的矛盾,聯手壓制第三階級的反抗,穩定社會。這是羅馬能延續千年的內部原因。
而外部原因就是,周圍沒~有~強~敵~。
(長壽朝代在生產力低下的時代並不稀奇,只要內部制度穩定,基本不會發生大變化。周朝的分封制也延續了800年呢。)
古羅馬時代統長;
當時歷史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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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用壓生存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