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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月成

    因國外專業軟體都是花錢購買的,國內軟體是免費;程式設計師需要發工資的,國外軟體利潤足夠發的,國內的都是免費,收費還被破解;國外很多幾十年,不管專業性還是專利都是國外的

  • 2 # 態度free

    監管不成熟也不到位,軟體商謀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成本高,另一方面推廣難,有很多很多好軟體等著大家去探索去發現,廣告多的軟體大家可以一致排斥他們,他們自會走向滅亡,多大的廣告聯盟也得滅亡,因為他們的利益鏈組成初衷就非常的狹隘。中國產火絨,進口的谷歌,等等好多免費軟體,都沒廣告。

  • 3 # 挨踢精神科

    從3721開始,中國產電腦軟體開始了捆綁、挾持、彈窗營銷的先河。

    以360為例,自從裝上360,各種彈窗層出不窮,提醒安全隱患要檢查的,稍不注意,就被安裝了一堆小軟體,什麼屏保、手機助手、便籤、新聞熱點等等。

    尤其是“一鍵安裝”這種提示的,一定會捆綁安裝一堆軟體!

    並且彈窗還會以“升級”“潛在安全威脅”等字眼來引誘使用者點選。我相信,出現這種彈窗時,不懂的使用者一定會點“確定”,點了以後,就會自動安裝一堆小軟體、外掛等。最多的可能就是“Flash助手”新聞彈窗了,關了還彈,從服務裡禁止了Flash Helper Service服務後,重啟電腦還是有,我們懂電腦,所以知道找到目錄徹底刪除檔案就可以了,但大多數不懂電腦的使用者呢?就被彈窗折磨著!

    國內監管?

    企業自覺?

    軟體是免費的,靠廣告賺錢,這是慣用的套路。

    有不彈窗的,基本都活不下去了,因為有一堆彈窗軟體在,這些不彈窗軟體的生存空間就受到擠壓,“劣幣驅逐良幣”效應,逐漸市場上都是彈窗的軟體!

    而國外軟體,對使用者的體驗普遍要求較高,如果使用者投訴影響體驗,軟體開發商就必須要整改,否則會受到懲罰。

    南韓:行業抓自律

    南韓沒有針對彈窗廣告的法律,主要依靠行業自律機構來實現,比如“南韓網際網路廣告審議機構”。該機構從2007年6月1日起對網際網路廣告實施事前審查。

    南韓網際網路廣告審議機構是由南韓NHN公司、雅虎南韓等60多家網際網路企業參與的自律廣告審議機構。它依據2007年3月28日修訂的《網際網路廣告審議規定》來進行廣告審議。

    美國:彈窗廣告的法律約束嚴格

    美國的網路廣告由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監管。雖然彈窗廣告是否合法在美國並無明確規定,但如果網路公司的軟體彈窗廣告存在欺詐性行為,或違反公平廣告原則,這些公司就會被美國FTC起訴。在美國被起訴可不是鬧著玩的,所以大家都比較自覺。

    歐洲:消費者理性很重要

    雖然歐洲和美國的軟體公司在早期就在使用彈窗這種廣告形式,但現在歐洲的主流軟體已經很少見到彈窗廣告的身影了。不僅僅是因為有機構在監管,而是因為歐洲的消費者更加理性。

    所以,國內電腦和手機軟體彈窗廣告氾濫,即是國內行業監管的空白,也是消費者理性消費欠缺共同作用的結果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求翻譯,君子之修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