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追憶

    如果是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會選擇相視一笑,然後擦肩而過,畢竟已經是過去了!現在都有自己的生活,彼此之間不打擾對方是對過去感情最好的尊重

  • 2 # 手機使用者75719537547

    結婚了就沒有愛得死去活來的人了。結婚了以後就發現人都一樣,沒發現也不想發現比老公還好的人,所以老公永遠是最好的。

  • 3 # 六月繁星

    別說十年就是二十年了也一樣,把那份愛扼殺在萌芽中,必須對現在的人生負責,人生有太多的美好與心動,但必須有所取捨

  • 4 # 在風中呢喃

    有的人遇見了就適合一生一世在一起至死不渝。

    有的人遇見了最適合相忘於江湖,互相欣賞著。

    有的人遇見了更好的是裝在心裡,空寂時回味。

    有的人遇見了只是為來跟你打個招呼,便走了。

  • 5 # 西瓜142846614

    什麼都比不上現在的家庭,孩子和責任,再愛的死去活來也只是過去,時間什麼都可以改變,為啥非要緬懷過去而捨棄現在嘞

  • 6 # 情感999電臺

    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讓人有點毛骨悚然

    啥叫愛得死去活來,如果一個人用這種方式愛我,這段愛再偉大,我也不會要,也不敢要,一是我承受不起,二是我也不想讓這種自私卑微的人愛上我,因他愛我,讓我好像帶著某種負罪感一樣,我覺得這樣的愛情,一點也不好玩

    一個人自私到這種地步,我不認為他這是愛,是為了自己得到,用極端行為要挾,即便是愛,只是他覺得他的愛和感受很重要,然後強加在對方身上,這是一種綁架,真要愛對方,就要尊重對方,沒有尊重愛誰都不敢要

    一個人的愛,能讓他將自己毀滅,以為是悲壯,不如說是內心的脆弱,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可以捨棄,難道他真的捨棄不了愛,愛是從他的靈魂裡散發出來,他敢捨棄自己,請問他的愛以什麼為載體表現出來

    所以,有些痴情不值得推崇,愛情的首要條件就是尊重,而不是野蠻的強加在對方身上,一個沒有自尊,也不懂愛護自己的人,已經讓他失去了擁抱愛情的資格,說難聽點,就是他不配

    倒是反過來,覺得題主還值得去反思

    10年的婚姻就讓你想跨越了籬笆嗎?一段看似真情流露的感情,恰恰是從一個內心脆弱,自私卑微的人身上釋放出來,你真以為你們能一起共建美好生活嗎?即便你們能共建美好生活,你就不怕對方反叛的那一天嗎?極端的人往往愛的時候大氣凜然,不愛的時候徹底退後,因為他給自己都不留後路,還會給你留餘地嗎?

    因此,別引火燒身了,生活應該是平淡的,愛情應該是平凡的,而人應該是平和的,有些愛情看著熱烈,也不過是彈指之間摩擦出來的火花,閃耀了一下而已,是無法照亮整個長空的,好自為之吧

  • 7 # 馬力的情感

    離婚律師裡有一句經典臺詞:忠誠是因為背叛的籌碼不夠大。我覺得很適合你現在的情況。十年時間很長啊,3656個日日夜夜。 雖然咱們不認識,但生活都是大致相同的。十年時間,簡單的一句話概況:時光穿梭,猛的回頭,發現床上多了兩個孩子了,一個8歲,一個5歲,很可愛。

    我很佩服離婚的女人,原因大概幾點。第一:勇敢。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勇氣離婚的,因為牽扯的很多,有的寧願忍著也不離婚,因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拋夫棄子”。孩子的一句:媽,你去哪?。爸,我媽呢?準備好別哭,也準備好“答案”,要負責。

    第二:拎的清對錯,懂拒絕。因為離婚本身就是離開了一個自己不愛的人,或者是不值得愛的人。總之離開一個你不喜歡的人。

    第三:她們有“選擇權力”。說明很獨立啊,因為離婚很多人都擔心沒地方去,其實是經濟和精神不獨立,老想著依靠對方。因為生活中有很多男人付出很多金錢,精力,時間。導致不愛了,卻捨不得分開了,不是付出太多,主要是窮了。

    第四:很重要的一點。她們“還相信愛情”,只不過重新產生激情的不是原配。看到題主說:結婚十年,還能愛的死去活來。說明之前的生活沒對你下手啊。是你原配脾氣太好嗎?還是不行。反正就是沒傷害你唄。因為長期受到傷害的人不會再相信愛情,甚至喪失了:選擇重新開始的能力。這是個很著名的心理學研究得出的結論,叫:習得性無助。感興趣的可以自己查一下。

    總結:參考以上三點。大概也會有個結論。1:如果能捨棄的了孩子,不怕外人的眼光,有時吐沫能淹死人。大可以重新開始。2:如果是離開了一個不愛或者不值得愛的人,本身就是值得開心的事,不要有負擔,應該開心。3:如果是背叛了對方,別倒潑髒水,誰都不說誰的卑鄙下流,朝三暮四,忘恩負義,好聚好散就行。切記不可腳踏兩隻船。4:如果分不開就斷了聯絡老實回家。

    文章第四點是自己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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