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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受杭集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委託,揚州市廣陵區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對裔廟村車五組侵佔小運河河道的違章建築物進行拆除。7:30左右,一輛黑色小轎車,在非機動車道突然啟動,衝撞拆除人員和群眾,造成1死9傷。 事情發生後,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黨工委、管委會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並全力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目前,肇事嫌疑人韋某已被控制,公安機關正在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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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小崔151259836

    如果有有效證件就屬強拆。好像事先有打人的影片為證據。應屬正當防衛。撞死白撞。讓死者家屬去找讓你們男人(女人:)幹活的單位企業賠償。

  • 2 # 13037813

    關於產權的拆遷,是地方政府的事。這個問題,是個很複雜問題,必須要分別界定,一、地方政府如要統一規劃,對居民或者其它組織享有產權的業主戶,按照地方政府規劃,需要拆遷的話,首先地方政府要研究確定一整套方案,按地方政府職能分工,從各有關職能部門抽調人力,進行上門做工作,求得雙方意願。同意達成一致意見後,再向享有產權業主戶發出通知,方可才能拆遷。這才是政府理性的正當行為。二、末經政府許可,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組織隊伍拆遷,屬違法違章拆近,不受任何法律保護,甚至是犯罪。三、在拆遷中,屬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正當拆遷行為,工作人員先有過錯或者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享有產權的業主,可向政府所在地黨政紀檢監察、公安司法等部門報告,要求他們界入調查,對先有過錯行為者進行批評教育,依紀依規依法予以處理。四、在拆遷過程中,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違規隊伍人員,他們當中拆遷人員先有過錯行為,享有產權的業主失去理智,過於激動,導致享受有產權業主,開車撞死拆遷人員的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 3 # 以前以後227

    我目睹了開車撞人的整過過程,第一次撞人是撞人者,把車子開出了,從快車道突然加速到慢車道,連續撞到四個人,然後又加速倒車,在倒車的時候,有拆遷人員用磚頭石塊砸車,車子當場停了有三十秒鐘,然後又突然加速對準綠島上的人撞去,當場撞倒五人,其中有晨練的群眾一人,直到車子撞到樹停下來了,停下來以後,就有十幾個人去開啟車門,把撞人的駕駛員拖出來開始打,網上打人的影片就是這樣打的,撞人,打人的過程就是這樣

  • 4 # 法重情深

    這個業主行為應當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雖然拆違人員有違法行為,存在有一定的過錯。但是業主應當透過正當途徑申訴或者上訪處理解決,而因為情緒激動,採取開車撞死拆違人員的做法。這顯然是以犯罪對待違法,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不論出於什麼原因?駕駛汽車朝人身上撞擊,這都是一種故意傷害行為,如果有意想害死別人,那就又構成了故意殺人行為。因為業主作為正常人應當知道,用開車的方式撞擊別人,會給別人造成傷害的後果的。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拆違人員雖然有違法行為,但是並不是免於對被告人處罰的理由。只有被害人有嚴重過錯的,才能夠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罰。所以對於業主的這種行為,至少會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切記:依法維權,合理訴求才是正當的途徑。粗暴莽撞,不惜以身試法,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 5 # 夏峰9

    現場的影片是最能說明情況的有力證據,只要從頭至尾的影片完整的公佈出來,所有真相都將大白於天下!沒有人和自己的命過不去,只想說,沒有到絕路,絕不會開車撞人

  • 6 # 大師兄-9527

    很明顯故意開車去撞的,人家只是按照程式在拆違建,看到自己房子被拆了,不服氣吧,就直接開車去撞了,故意殺人吧,這麼明顯

  • 7 # 手機使用者5994689473

    這種情況之前也有個案,不是今天才有,法院在量刑過程中,也會考慮的,不是簡單的死了人就要償命,當一個人的生命正在受外力的壓迫下,奮起反抗,是動物的正常需求,誰都不會節制力氣,怕日後擔責,假如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使用多少力氣才合適??

  • 8 # 特殊防衛

    要知道:犯錯誤與犯罪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概念。

    在任何情況下衝動都有可能發生不可挽救的結果。

  • 9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行政人員是為國家在辦事,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也就是說,如果行政人員採取的程式違法,被拆遷人完全是可以申請賠償的,這種行為的執行主體為國家並非個人。但是案件的後續進展是,駕駛機動車衝向人群,造成1死9傷,這種行為的主體是個人,按照《刑法》的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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