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持續狀態(Status Epilepticus)是指連續不斷的癲癇發作,發作間歇期意識不完全恢復,以大發作持續狀態最常見。
【病因】
不論原發性癲癇或繼發性癲癇,均可發生癲癇持續狀態。
1.原發性癲癇
原因不明,可有家族史。
2.繼發性癲癇
常見原因有先天性腦疾患、腦外傷、腦部感染、腦寄生蟲、腦缺氧、腦腫瘤、腦血管病、中毒(如酒精、鉛、農藥等)以及代謝和內分泌疾病。
3.誘發癲癇持續狀態因素
抗癲癇藥物治療不足,停藥或併發感染性疾病或過勞、精神創傷、失眠、妊娠等。
【診斷要點】
臨床表現
1.癲癇病史
通常有較長的癲癇病史,可以是原發性癲癇,也可是繼發性癲癇。
2.頻繁的大發作
二次發作間沒有清醒時間,或連續抽搐不止,始終處於昏迷狀態。發作時血壓升高、呼吸暫停;繼之呼吸急促、瞳孔散大,光反射消失,分泌物增多,大汗、尿失禁,出現病理反射。
3.據病情需要作相應檢查,判斷病情嚴重性和病因的確立
如血、糞常規、血糖、血鈣、BUN、CO2-CP、腦脊液、CT等。
【急救與治療】
癲癇大發作持續狀態的治療。
(一)一般處理
1.病人平臥、鬆解衣釦褲帶,頭偏向一側,以利嘔吐物流出
注意看護,防止抽搐時損傷肢體。
2.保持呼吸道通暢
清除分泌物,防止窒息。摘除義齒,用開口器或外裹多層紗布的壓舌板墊在上下齒間,防止舌咬傷,必要時作氣管切開或氣管插管。
3.吸氧
注意呼吸和紫紺情況,如呼吸淺弱無力應使用呼吸興奮劑(肌注或靜滴)。
4.保持通暢的靜脈輸液管,便於使用各種急救藥物。
5.昏迷超過24h,應注意營養及體液的補充。
(二)儘快控制抽搐
原則為選擇止痙迅速、副反應少的抗癲癇藥物,首劑宜靜脈給足量。用藥同時,密切觀察抽搐頻度變化及生命體徵。可選下列1~2種藥物聯合使用。
1.安定
10~20mg靜脈注射,速度不超過2mg/min,酌情可在半小時後重複注射至抽搐停止,或總量達30mg。也可在首劑安定注射後,以安定50mg加入500ml葡萄糖鹽水中,於12h內緩慢靜脈滴注。或與苯巴比妥鈉或苯妥英鈉聯合應用。
2.苯巴比妥鈉
150~200mg溶於注射用水10ml中,於5~10min內靜注完,以後隔20min靜注25~50mg,直到抽搐停止或總量達400mg。靜注有困難時,也可肌注200~400mg。
3.異戊巴比妥鈉(阿米妥鈉)
0.25~0.5g溶於注射用水10ml,在10min內靜注完,若未能控制,20min後可再用0.25g。用藥時應有專人觀察呼吸及脈搏改變。
4.苯妥英鈉(大侖丁)
0.15~0.25g,在3~5min內靜注完。若未控制住,半小時後再給0.1~0.15g。應避免注射速度過快引起低血壓甚至心臟停跳。
5.副醛
3~5ml加入50%葡萄糖30~50ml,在3~5min內緩慢靜注,必要時1~2h重複1次。
(三)維持使用鎮痙藥物
當抽搐控制後,可交替或聯合選用下述鎮痙藥物。
10mg肌注,每4~6h 1次。
100~200mg肌注,每4~6h 1次。
3.苯妥英鈉
0.1g肌注,或0.05~0.2g口服,每日3次。
4.10%水合氯醛
10~20ml加等量生理鹽水保留灌腸,必要時1~4h重複1次。
(四)常規抗癲癇治療
在控制症狀後,間歇期堅持正規的抗癲癇治療。
(五)併發症的處理
1.治療腦水腫
可應用脫水藥:20%甘露醇或25%山梨醇250ml,每4~6h 1次。
2.預防感染
昏迷時間長者,應給予抗生素。
3.改善腦代謝
可用細胞色素C、ATP、維生素B6、B1、C、γ-氨酪酸、穀氨酸鈉等。
4.對高熱、呼吸衰竭,水、電解質、酸鹼平衡失調給予相應處理。
癲癇持續狀態(Status Epilepticus)是指連續不斷的癲癇發作,發作間歇期意識不完全恢復,以大發作持續狀態最常見。
【病因】
不論原發性癲癇或繼發性癲癇,均可發生癲癇持續狀態。
1.原發性癲癇
原因不明,可有家族史。
2.繼發性癲癇
常見原因有先天性腦疾患、腦外傷、腦部感染、腦寄生蟲、腦缺氧、腦腫瘤、腦血管病、中毒(如酒精、鉛、農藥等)以及代謝和內分泌疾病。
3.誘發癲癇持續狀態因素
抗癲癇藥物治療不足,停藥或併發感染性疾病或過勞、精神創傷、失眠、妊娠等。
【診斷要點】
臨床表現
1.癲癇病史
通常有較長的癲癇病史,可以是原發性癲癇,也可是繼發性癲癇。
2.頻繁的大發作
二次發作間沒有清醒時間,或連續抽搐不止,始終處於昏迷狀態。發作時血壓升高、呼吸暫停;繼之呼吸急促、瞳孔散大,光反射消失,分泌物增多,大汗、尿失禁,出現病理反射。
3.據病情需要作相應檢查,判斷病情嚴重性和病因的確立
如血、糞常規、血糖、血鈣、BUN、CO2-CP、腦脊液、CT等。
【急救與治療】
癲癇大發作持續狀態的治療。
(一)一般處理
1.病人平臥、鬆解衣釦褲帶,頭偏向一側,以利嘔吐物流出
注意看護,防止抽搐時損傷肢體。
2.保持呼吸道通暢
清除分泌物,防止窒息。摘除義齒,用開口器或外裹多層紗布的壓舌板墊在上下齒間,防止舌咬傷,必要時作氣管切開或氣管插管。
3.吸氧
注意呼吸和紫紺情況,如呼吸淺弱無力應使用呼吸興奮劑(肌注或靜滴)。
4.保持通暢的靜脈輸液管,便於使用各種急救藥物。
5.昏迷超過24h,應注意營養及體液的補充。
(二)儘快控制抽搐
原則為選擇止痙迅速、副反應少的抗癲癇藥物,首劑宜靜脈給足量。用藥同時,密切觀察抽搐頻度變化及生命體徵。可選下列1~2種藥物聯合使用。
1.安定
10~20mg靜脈注射,速度不超過2mg/min,酌情可在半小時後重複注射至抽搐停止,或總量達30mg。也可在首劑安定注射後,以安定50mg加入500ml葡萄糖鹽水中,於12h內緩慢靜脈滴注。或與苯巴比妥鈉或苯妥英鈉聯合應用。
2.苯巴比妥鈉
150~200mg溶於注射用水10ml中,於5~10min內靜注完,以後隔20min靜注25~50mg,直到抽搐停止或總量達400mg。靜注有困難時,也可肌注200~400mg。
3.異戊巴比妥鈉(阿米妥鈉)
0.25~0.5g溶於注射用水10ml,在10min內靜注完,若未能控制,20min後可再用0.25g。用藥時應有專人觀察呼吸及脈搏改變。
4.苯妥英鈉(大侖丁)
0.15~0.25g,在3~5min內靜注完。若未控制住,半小時後再給0.1~0.15g。應避免注射速度過快引起低血壓甚至心臟停跳。
5.副醛
3~5ml加入50%葡萄糖30~50ml,在3~5min內緩慢靜注,必要時1~2h重複1次。
(三)維持使用鎮痙藥物
當抽搐控制後,可交替或聯合選用下述鎮痙藥物。
1.安定
10mg肌注,每4~6h 1次。
2.苯巴比妥鈉
100~200mg肌注,每4~6h 1次。
3.苯妥英鈉
0.1g肌注,或0.05~0.2g口服,每日3次。
4.10%水合氯醛
10~20ml加等量生理鹽水保留灌腸,必要時1~4h重複1次。
(四)常規抗癲癇治療
在控制症狀後,間歇期堅持正規的抗癲癇治療。
(五)併發症的處理
1.治療腦水腫
可應用脫水藥:20%甘露醇或25%山梨醇250ml,每4~6h 1次。
2.預防感染
昏迷時間長者,應給予抗生素。
3.改善腦代謝
可用細胞色素C、ATP、維生素B6、B1、C、γ-氨酪酸、穀氨酸鈉等。
4.對高熱、呼吸衰竭,水、電解質、酸鹼平衡失調給予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