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辦公廳機構設定 1、辦公室 擔負省委辦公廳總值班任務,負責本機關內外聯絡,根據領導意見進行協調工作;承擔省委全委會議、工作會議及參與省委、省政府召開的部分大中型會議及重大活動的會務、事務的工作;接待來川的中央領導同志及各省市區黨委系統有關負責同志;負責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會議會務等工作;管理辦公廳圖書資料室。 2、常委辦公室 負責省委常委會議、辦公會議、專題會議會務、記錄、撰寫紀要和議事事項通知等工作;安排省委領導的公務活動,編寫省委大事記;負責辦理省委領導交辦的事項,包括部分文稿撰寫、校核工作;承擔或參與撰寫中央領導來川視察的彙報材料;負責省委領導秘書的學習和管理工作。 3、秘書處 負責省委和省委辦公廳日常文書的處理和部分文稿的起草、校核;承擔中央檔案的翻印、省委和省委辦公廳檔案的印發、管理工作;負責省委、省委辦公廳檔案資料的管理和利用工作;編髮《辦公廳通報》、《四川通訊》等省委內部刊物。 4、綜合室 圍繞省委的中心工作及省委領導關注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收集、綜合、反饋全省經濟執行情況、重要經濟資訊;承擔或參與起草向中央的定期報告和專題報告,參與部分文稿撰寫。 5、省委督查室 承擔中央、省委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中央、省委領導和中辦批示、交辦事項的轉達和催辦、落實;負責省級黨群系統及有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工作。 6、省委機要局 負責全省密碼工作的管理、檢查、指導和人員的培訓;負責省委、省政府和省級各部門密碼傳真電報的譯傳工作;承擔省密碼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交辦的事項;負責省委機關電話總機及成都黨政專用電話的管理。省委機要局下設綜合處、技術處、報務處、通訊處和商用密碼管理處。 7、資訊處 負責資訊的收集、整理、印送、上報和資訊調研、管理和指導全省黨委系統資訊網路。 8、黨政網路管理處 負責全省黨政網路的規劃、建設、管理;負責網上資訊資源開發的規劃、組織和管理;負責應用服務的指導和人員培訓的組織;負責全省黨政網建設工作的檢查、督促。 9、機要交通處 負責中央黨政軍機關和各省市區黨政策機關與我省黨政策軍機關相互往來的核心機密文(信)件的傳遞工作。 10、行政財務處 負責本機關的財務、固定資產、公費醫療、車輛、後勤保障事務等管理和省委大院的綠化、衛生以及社會公益活動的協調、組織工作。負責省級黨群系統行政事業經費年度預決算、專控商品審批;負責省級黨群系統基建計劃安排、專案審批、工程建設管理及省委辦公區房屋的分配調整和辦公廳的房屋修建、分配、調整、管理等工作。 11、人事處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12、保衛處 負責省委機關大院、領導辦公和住地以及省委宿舍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13、機關黨委 負責辦公廳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青、婦等工作。直屬機關黨委的辦事機構承擔其日常工作。 14、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原省委領導和辦公廳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5、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 16、省委、省政府信訪辦公室 17、廳機關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省委辦公廳機關行政編制為227名(不含1999年底軍轉編制3名)。其中:秘書長1名(兼辦公廳主任),副秘書長4名(其中1名兼辦公廳副主任);辦公廳主任1名(由秘書長兼任),副主任3名(其中1名由副秘書長兼任);省委常委辦公廳主任(副主任)、省委機要局局長、綜合調研室主任、督查室主任、機關黨委書記、紀律檢查專員按省委規定配備;處級領導職數5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或辦事機構負責人2名)。 單列管理行政編制17名。 離退休工作機構和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另行核定。 機關服務機構和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另行核定。 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組建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的批覆》(川委〔2000]84號)和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內設機構設定的通知》(川編髮[2000]41號),撤銷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待處,組建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為省委辦公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業務上同時接受省政府辦公廳領導。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下設綜合處、接待一處和接待二處3個處;核定行政編制20名。
四川省委辦公廳機構設定 1、辦公室 擔負省委辦公廳總值班任務,負責本機關內外聯絡,根據領導意見進行協調工作;承擔省委全委會議、工作會議及參與省委、省政府召開的部分大中型會議及重大活動的會務、事務的工作;接待來川的中央領導同志及各省市區黨委系統有關負責同志;負責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會議會務等工作;管理辦公廳圖書資料室。 2、常委辦公室 負責省委常委會議、辦公會議、專題會議會務、記錄、撰寫紀要和議事事項通知等工作;安排省委領導的公務活動,編寫省委大事記;負責辦理省委領導交辦的事項,包括部分文稿撰寫、校核工作;承擔或參與撰寫中央領導來川視察的彙報材料;負責省委領導秘書的學習和管理工作。 3、秘書處 負責省委和省委辦公廳日常文書的處理和部分文稿的起草、校核;承擔中央檔案的翻印、省委和省委辦公廳檔案的印發、管理工作;負責省委、省委辦公廳檔案資料的管理和利用工作;編髮《辦公廳通報》、《四川通訊》等省委內部刊物。 4、綜合室 圍繞省委的中心工作及省委領導關注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收集、綜合、反饋全省經濟執行情況、重要經濟資訊;承擔或參與起草向中央的定期報告和專題報告,參與部分文稿撰寫。 5、省委督查室 承擔中央、省委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中央、省委領導和中辦批示、交辦事項的轉達和催辦、落實;負責省級黨群系統及有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工作。 6、省委機要局 負責全省密碼工作的管理、檢查、指導和人員的培訓;負責省委、省政府和省級各部門密碼傳真電報的譯傳工作;承擔省密碼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交辦的事項;負責省委機關電話總機及成都黨政專用電話的管理。省委機要局下設綜合處、技術處、報務處、通訊處和商用密碼管理處。 7、資訊處 負責資訊的收集、整理、印送、上報和資訊調研、管理和指導全省黨委系統資訊網路。 8、黨政網路管理處 負責全省黨政網路的規劃、建設、管理;負責網上資訊資源開發的規劃、組織和管理;負責應用服務的指導和人員培訓的組織;負責全省黨政網建設工作的檢查、督促。 9、機要交通處 負責中央黨政軍機關和各省市區黨政策機關與我省黨政策軍機關相互往來的核心機密文(信)件的傳遞工作。 10、行政財務處 負責本機關的財務、固定資產、公費醫療、車輛、後勤保障事務等管理和省委大院的綠化、衛生以及社會公益活動的協調、組織工作。負責省級黨群系統行政事業經費年度預決算、專控商品審批;負責省級黨群系統基建計劃安排、專案審批、工程建設管理及省委辦公區房屋的分配調整和辦公廳的房屋修建、分配、調整、管理等工作。 11、人事處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12、保衛處 負責省委機關大院、領導辦公和住地以及省委宿舍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13、機關黨委 負責辦公廳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青、婦等工作。直屬機關黨委的辦事機構承擔其日常工作。 14、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原省委領導和辦公廳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5、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 16、省委、省政府信訪辦公室 17、廳機關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省委辦公廳機關行政編制為227名(不含1999年底軍轉編制3名)。其中:秘書長1名(兼辦公廳主任),副秘書長4名(其中1名兼辦公廳副主任);辦公廳主任1名(由秘書長兼任),副主任3名(其中1名由副秘書長兼任);省委常委辦公廳主任(副主任)、省委機要局局長、綜合調研室主任、督查室主任、機關黨委書記、紀律檢查專員按省委規定配備;處級領導職數5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或辦事機構負責人2名)。 單列管理行政編制17名。 離退休工作機構和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另行核定。 機關服務機構和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另行核定。 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組建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的批覆》(川委〔2000]84號)和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內設機構設定的通知》(川編髮[2000]41號),撤銷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待處,組建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為省委辦公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業務上同時接受省政府辦公廳領導。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下設綜合處、接待一處和接待二處3個處;核定行政編制20名。